來源:證券時報網
11月16日晚間,滬深交易所發布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新規。與此同時,深交所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
在前期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滬深交所正式發布實施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並修訂完善相關規則辦法。在此過程中,滬深交易所廣泛吸收市場各方意見,凝聚共識,明確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具體違法情形和實施程序,制定了標準更客觀,程序更透明,針對性更強,威懾效果更好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相關業務規則。退市新規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夯實基礎制度,規範市場出口,引導合規發展理念,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
退市新規的關鍵內容包括了:
1、新規主要是明確了證券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兩類強制退市情形,特別是對於上市公司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專門作為一類退市情形進行規範。
2、在原來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兩大領域的基礎上,新規進行了類型化規定,明確了4種重大違法退市情形,即首發上市欺詐發行、重組上市欺詐發行、年報造假規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的多次受到信息披露違法行政處罰,以及受到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兩種重大違法退市情形,經審慎討論,不再單獨列入這兩類情形。
4、退市新規設置了比較嚴謹規範的退市決策和實施程序。
5、給予當事人合理的救濟途徑和救濟手段,主要是給予涉嫌重大違法退市的上市公司申請聽證、書面陳述和申辯、要求覆核等權利,維護了其正當的程序保障權利,保障了當事人的基本權利。
6、明確了重大違法退市的相關環節,即停牌、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將暫停上市期間由一年縮短為六個月,提高了退市實施效率。
7、退市改革方案對重新上市條件也作了修改。對於在市場入口即違法的欺詐發行公司,違法行為惡性較大、反響強烈,新規不再給予其重新上市的機會。
8、這次退市改革中,在具體的投資者保護措施方面,主要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風險警示制度設計、相關主體權利限制、責任主體紀律處分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
9、這次新規發布後,為保障新規平穩實施,在新老規則銜接上作了相應安排,包括年報造假重大違法新老劃斷的起算時點、新規實施前已經完成重組上市的規則適用情況等。
當晚,深交所還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公司股票將於《實施辦法》發布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將在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並形成初步審核意見,後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優化證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這次退市改革中,對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進行了相對類型化、具體化的規範,完善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提高了規則的可操作性。
新規主要是明確了證券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兩類強制退市情形,特別是對於上市公司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專門作為一類退市情形進行規範。
另外,從證券重大違法退市整個制度設立來看,主要圍繞的是相關證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是否影響上市地位。因此,實施辦法圍繞上述主旨,在原來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兩大領域的基礎上,進行了類型化規定,明確了4種重大違法退市情形,即首發上市欺詐發行、重組上市欺詐發行、年報造假規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這4種情形集中圍繞違法行為是否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進行規範,相關標準更加明確、客觀、細化,為後續執行提供了充分可靠的依據。
上交所還指出,在前期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有反饋意見提出,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的多次受到信息披露違法行政處罰,以及受到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罰兩種重大違法退市情形,雖然能夠體現依法從嚴監管的要求,但其著眼點在於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本身,難以實際體現違法事實和危害程度是否影響上市地位這一判斷邏輯,且所針對的情形也能為其他幾種類型所覆蓋。因此,經審慎討論,不再單獨列入這兩類情形。
新增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實施辦法》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定義和情形列舉中納入了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五大安全」的相關內容,即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的,其股票應當被退市。
深交所指出,「五大安全」事關國家戰略部署,將上市公司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納入退市情形,有利於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推動上市公司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在維護國家公共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共健康安全等方面作出表率。
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也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投資行為,將其納入強制退市情形,有利於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將保護投資者權益落到實處。
在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具體情形方面,主要類型化和具體化為三種情形:其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其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規範退市決策和實施程序
退市新規設置了比較嚴謹規範的退市決策和實施程序。
首先是設置了上市委員會決策機制,規定上市委員會以相關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決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的事實為依據,對上市公司行為是否嚴重影響上市地位,是否應當對其實施重大違法退市進行審議,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並形成審核意見。
對相關審議決定,例如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期限、發出認定意見告知書、提出申辯和聽證、做出退市決定等環節的期限,均予以了明確。
其次,給予當事人合理的救濟途徑和救濟手段,主要是給予涉嫌重大違法退市的上市公司申請聽證、書面陳述和申辯、要求覆核等權利,維護了其正當的程序保障權利,保障了當事人的基本權利。
再次,明確了重大違法退市的相關環節,即停牌、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將暫停上市期間由一年縮短為六個月,提高了退市實施效率。
修改重新上市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改革方案對重新上市條件也作了修改。
重大違法的公司被暫停上市後,不再考慮公司整改、補償等情況,6個月期滿後將直接予以終止上市,不得恢復上市;
對於在市場入口即違法的欺詐發行公司,違法行為惡性較大、反響強烈,新規不再給予其重新上市的機會。
除欺詐發行外的其他重大違法退市的公司申請重新上市,時間間隔由1年延長為5年。
對於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後進入退市程序的公司,除相關行政處罰決定、司法裁決被依法撤銷、確認無效或者依法變更等情形外,將不再允許其恢復上市。
完善配套機制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這次退市改革中,在具體的投資者保護措施方面,主要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風險警示制度設計、相關主體權利限制、責任主體紀律處分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
在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時,及時督促其對外披露,進行風險揭示。在退市的程序中,設置了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在交易機制等方面進行了規制。這一系列制度的設計,就是要促使投資者理性投資,充分考慮投資決策與風險承擔能力之間的匹配性。
除此之外,前一階段發布的減持規則中,已經規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同時,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機制已經日趨成熟,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審判力度也逐步加大,投資者可以通過司法渠道實現利益訴求。實踐中,已有不少個案的投資者通過司法途徑得到救濟。
新規對新老劃斷的安排
具體來看,新規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中國證監會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並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適用原規則;
新規施行後,上市公司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生效司法裁判認定存在違法行為的,無論其違法行為發生時點,上市公司因該違法行為的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均適用新規。
以近期個別披露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司為例,區分退市程序所處的階段進行不同處理。
首先,已被作出暫停上市決定的,如不存在其他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情形,繼續維持暫停上市狀態,待人民法院對公司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後,依據新規判斷是否構成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其次,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創業板公司為披露暫停上市風險提示公告),若不存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情形,繼續維持停牌狀態,待人民法院對公司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後,依據新規判斷是否構成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依據新規公司股票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則不再重複設置三十個交易日的「逃跑期」,但仍有退市整理期的相關安排。
不過,若公安機關決定不立案或者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可恢復正常交易。
深交所正式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
11月16日當晚,深交所還發布了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的消息。
2018年10月16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生生物或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因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被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決定,並處罰沒款91億元。
深交所指出,長生生物主要子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根據新規,長生生物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退市機制。
深交所還指出,公司股票將於《實施辦法》發布後的次一交易日(即11月19日)起停牌,並作為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並形成初步審核意見的起算時點。後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如果決定對長生生物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上述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此外,*ST百特16日晚間也發布公告,表示公司股票存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
長生疫苗案大事記
7月15日
國家藥監局通告,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行為。
7月16日
長生生物公告稱,吉林省食藥監局已收回子公司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同時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長春長生同時將對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予以召回。
7月19日
長生生物公告,長春長生18日收到《處罰決定書》,186支庫存「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被沒收;沒收違法所得85.88萬元,並處3倍罰款,罰沒款總計344.29萬元。
7月20日
長生生物回復深交所關注函稱:預計狂犬疫苗將減少公司2018年度收入7.4億元,預計對其他產品銷售也將帶來負面影響,但目前尚無法準確預計。
深交所同時發文表示,啟動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
7月21日
自媒體「獸樓處」發布《疫苗之王》文章,徹底刷屏朋友圈,文中揭露部分不良奸商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逃避監管,疫苗抗原含量低。引發公眾對於疫苗安全的擔憂。不過,《疫苗之王》已刪除。
7月22日
長生生物回復深交所:目前,公司百白破生產車間停產。同時,公司公開致歉。
國家藥監局回應假疫苗事件: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已對長春長生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還將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進行飛行檢查。
李克強深夜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李克強表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國務院要立刻派出調查組,對所有疫苗生產、銷售等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儘快查清事實真相,不論涉及到哪些企業、哪些人都堅決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7月23日
長生生物早間公告,以擬披露重大事項為由申請臨時停牌。午間,長生生物再次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立案調查,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風險。同時,經申請,公司股票將於午後復牌。復牌後,長生生物跌停。
同日,深交所對長生生物大股東、董監高所持有股份進行限售處理。
習近平對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行為,性質惡劣,令人觸目驚心。有關地方和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調查事實真相,一查到底,嚴肅問責,依法從嚴處理。要及時公布調查進展,切實回應群眾關切。習近平強調,確保藥品安全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義不容辭之責,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藥去痾、刮骨療毒的決心,完善我國疫苗管理體制,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全力保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
國家藥監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吉林長春長生疫苗案件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會議決定,一是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增加人員,充實案件查處工作領導小組力量,全力配合國務院調查組工作。二是對長春長生所有疫苗生產、銷售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儘快查清事實真相,鎖定證據線索。三是堅持重拳出擊,對不法分子嚴懲不貸、以儆效尤;對失職瀆職的,從嚴處理、嚴肅問責。
7月24日
長生生物26日起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同時,公司全面停產。
長春公安通報已刑拘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員。
7月25日
國家藥監局:長春長生生物公司自去年以來一直未恢復百白破疫苗的生產。
7月26日
ST長生晚間公告,公司及長春長生主要銀行帳戶和募集資金帳戶被凍結。
7月27日
據國務院調查組消息,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已基本查清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的事實。該企業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產成功率,違反批准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兌進行產品分裝,對原液勾兌後進行二次濃縮和純化處理,個別批次產品使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生產成品製劑,虛假標註製劑產品生產日期,生產結束後的小鼠攻毒試驗改為在原液生產階段進行。
證監會晚間發布《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表示將對有關重大違法公司,特別是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堅決依法實施強制退市。
7月29日
長春新區公安分局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7月30日
ST長生公告,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名下34個銀行帳戶全部被凍結,包括募集資金帳戶,公司無法支付募集資金項目及子公司產業園項目工程款,現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車間技術改造項目、疫苗產品研發項目等項目暫停實施,子公司產業園項目也暫停施工。項目暫停實施將對公司募投項目承諾完工期限產生重大影響,重新啟動時間暫不確定。子公司產業園項目暫停施工,將對項目承諾完工期限及後續生產產生重大影響,重新啟動時間暫不確定。
8月2日
ST長生當日晚間公告,8月1日,公司子公司長春長生收到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查封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長春長生9處房產和61臺車輛被查封。上述資產被查封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將產生重大影響。
此外,長春市環保局發現長春長生在線監測數據和實際監測數據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標準,責令長春長生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
8月7日
國務院調查組公布最新調查結果,長春長生公司從2014年4月起,在生產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藥品標準的有關規定,有的批次混入過期原液、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部分批次向後標示生產日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下發文件,要求各地衛生部門做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並提出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和省級、地市級衛生計生委組建專家組進行指導。
8月9日
ST長生(002680)8月9日晚公告,8月8日,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高俊芳、張友奎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凍結。高俊芳、張友奎合計持有公司股票1.83億股,佔公司總股份的18.78%。
8月13日
ST長生(002680)8月13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洺豪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司法凍結股數720萬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高俊芳、張友奎、張洺豪遭司法凍結股份合計1.9億股,佔公司總股本19.51%。
8月15日
ST長生(002680)8月15日晚間公告,截至目前,控股股東、實控人高俊芳、張友奎、張洺豪共持有公司36.65%股權,遭司法凍結股權佔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00%,佔公司總股本36.65%。
8月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匯報,多名官員被問責。
10月16日
國家食藥監局、吉林省食藥監局、證監會等分別作出對長春長生、長生生物的處罰結果。
11月16日
滬深交易所發布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新規。與此同時,深交所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