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電南京市的一個小房間裡,不用出示任何證件就可以輕鬆購買到警用器材,昨日下午,記者對這一非法出售警用器材的黑店進行了暗訪。
昨天,根據讀者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接通了賣器材的小店。一女子稱他們那裡有很多型號、規格,當天就可以看貨,如果需要的話送貨上門也可以。記者問她需不需要什麼手續,回答是任何手續都不需要,看中哪款直接買。
記者隨即根據該女子的指引,來到黃家圩30號,從一個旋轉樓梯上到二樓。但二樓大多數的門都緊閉著,窗子也是不透明的,或者拉上窗簾、或者用報紙糊上。記者沒有找到出售警用器材或者防身器材的標誌。敲開幾扇門詢問,都稱不知道有這個店。於是記者再次撥通該店的電話,那名女子稱聽到記者的聲音了,打開一扇大鐵門,從裡面探出腦袋。
在店裡,女子出示了一份印刷精美的宣傳小冊子。封面上寫著「新型多功能保安防身器材」,上面介紹了十餘種的電擊器材,其中有現貨的有十種。這些電擊器材最低電壓3萬伏,最高電壓達40萬伏,款式有手電筒式、BP機式、警棍式等等。女子推薦說,如果個人隨身攜帶使用可以選擇型號為A5的那一款,平時可以像手電筒那樣使用,可以產生3萬伏的脈衝電壓,電擊後不帶餘電,價格也不貴,只需要160元。另外配備一個皮套和一個充電器,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務。
女子介紹,他們是江蘇靖江市安君保安器材製造有限公司設在南京的銷售部,購買他們的產品除了上門面購外還有兩個渠道,一是送貨上門;另一個是郵購。
記者從江蘇省公安廳了解到,電擊器材屬於警用裝備,購買這類器材需要出示警官證和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個人是不允許購買這類器材的,而出售這類器材則需要工商部門的登記和市公安局批的許可證。據了解,非法買賣警用裝備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構成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建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