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花一樣的年紀,人生的美好才剛剛開始。
一個女孩子考上北大,這是多麼令人羨慕的事情。
然而,她卻用自殺的方式來告別這個世界。
這個事件成為當時大眾所關注的焦點,如今事件有了新的進展。
在包麗去世後的200多天內,她的男朋友「牟牟某」被逮捕,涉嫌罪名是「虐待罪」。
兩人曾都是北大的學生,而且都曾為學生會的幹部,但是兩人在戀愛期間,牟某某多次對包麗施加語言暴力,據包麗的媽媽稱:「自己的女兒被牟某牟所精神控制」。
2019年10月9日,包麗在北京一賓館內服藥自殺,送醫院搶救後,她一直處在昏迷狀態,一個月之後,醫生向家屬宣布其腦死亡!
包麗離開了這樣的世界,但是牟某某依舊過著他的小日子,這讓包麗的媽媽痛心不已。
這是包麗媽媽所寫的牟某某的舉報信,信中稱牟某某為人極端,不符合心理健康的要求,而且這個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她希望北京大學校委嚴肅對待此次事件,妥善處理,嚴厲懲罰牟林翰。
看到包麗媽媽這封信件的內容,看到包麗是這樣的結局,我不由的想到的曾經轟動的另一個「女大學生死亡」的事假,——江歌事件。
雖然陳世峰已經落入法網,但是與江歌死亡有直接關係的劉鑫卻依然過著自己滋潤的日子。
江歌的媽媽曾將劉鑫一紙狀書告上法庭,最終的結果仍在等到中,希望不要讓我們心寒。
在這個事件中,我們得到的什麼樣的教訓呢?
一:女孩子該怎麼樣自我保護?
其實在戀愛中,無論是什麼樣的相處模式,大多數女孩子都是處在一個相對於弱勢的地位中,因此,女孩子們一定要提高直接的自己保護意識,不只是身體上的保護,更加是精神上的保護,必要的時候,一定要學會離開,學會放手!一定要提高自己我辨別能力,一定要愛自己,才會贏得他人的愛。
二:更加完善的法律機制。
在包麗事件和江歌事件當中,我們聽到最多也提到最多的,不知道以怎樣的名義去懲罰那個惡人!
就像牟某某對包麗的精神控制,被控制者往往對控制者是絕對服從的,想要通過自己來擺脫精神上的控制是很難的。而我們的刑法當中,還沒有對此類行為的明文規定,想要通過法律手段來對精神施暴者進行懲罰是相當困難的。
還有劉鑫,我們明知道江歌被害與劉鑫有著直接的關係,但是卻找不到合適的罪名。
因此,國家法律需要進一步完善,除了身體上的犯罪,精神上的犯罪更應該的嚴懲,只有法律制度完善了,人們才利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