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租客為電費下手勒死房東,日前,一名男租客為電費勒死房東,兩人因租金起爭執,男子希望房東能免除200元的電費,房東不答應遂起歹意,用電線勒死對方並用床單裹屍藏匿於步梯內,手段極其兇殘,目前已落入法網。
男租客為電費下手勒死房東 用床單裹屍藏匿於步梯內
房東上門收房租,租客為200元電費和房東發生爭執,將其殺害並跑路。案發後不到7小時,仙桃警方就在大廣高速公路江西省境內的宜豐服務區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 1月11日晚上10點,仙桃警方接到一男子報警稱,其母可能在當地大新路一高層住宅小區遇害。警方立刻趕赴現場,房間內空無一人。男子告訴警方,這套住房是其母用來出租的,租客姓陳。當晚6點多,報警男子給母親打電話時,其母說她到出租房來收房租了。此後再聯繫其母,或是無人接聽電話,或是直接關機。男子稱自己在報警前來過一次出租房,租客陳某當時還在屋內,說其母收了房租後走了。男子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報警。
警方經現場勘查,發現藏在該住宅步梯內的一個包袱,是一具用床單包著的女屍。死者姓劉,46歲,正是報案男子的母親,而有重大嫌疑的租客陳某已駕駛一輛租來的小車不知所終。
仙桃警方立刻根據該車輛軌跡,沿漢宜、京珠高速一路南下,展開緊急追捕。1月12日凌晨5點,警方在江西境內宜豐服務區發現正在加油的陳某,並將其當場抓獲。
據嫌疑人陳某交代,事發當晚,房東劉女士與其約好來收取今年一季度的房屋租金。在出租屋內,兩人為租金多少討價還價,陳某希望房東免除此前欠下的200元電費。劉女士不同意,還怪他「說話不像個男人」。雙方發生爭執,劉女士欲報警解決問題。陳某見狀拿起床頭的電線勒住其脖子,直到受害人不再掙扎,才發現其已死亡。事後,陳某將其用床單包裹後藏匿於步梯內,並駕車逃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租房水電費亂象誰管?
發稿時間:2015-09-28 09:46:23 來源: 宜春日報
宜春中心城區學府路的學林新城小區,水電費的收取一直深受租客們的詬病。由於靠近學校,這裡集中租住了數百名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記者走訪了解到,該小區的百餘名租戶,幾乎全都「享受」著1元以上電費、按人頭定價水費的「待遇」,遠遠超過了政府規定的居民水電價格上限。
記者隨後諮詢了宜春供電公司宣傳科,該科李科長告訴記者,當前電價每度為0.62元,電價是政府定價的範圍,民房出租,電力部門並沒有按照商業用電多收房東的電費,房東與租戶之間原本已就房屋的出租價格達成了協議,房東擅自提價就是亂收費。
記者詳細諮詢供電部門獲悉,宜春市電網(含縣級電網)供電範圍內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按照階梯電價實行方式,第一檔電量為年用電量2160度以下,即月均180度以下,電價不變,每度為0.60元。第二檔電量為年用電量2160度至4200度,即月均180度至350度,電價每度上漲0.05元,每度為0.65元。第三檔電價為年用電量4200度以上,即月均350度以上,電價每度上漲0.30元,每度為0.90元。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為0.62元。
學林新城小區電費收繳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內的電費都是按照國家統一價收取,電費是每度0.62元。
水電費能由房東自由定價嗎?宜春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的工作人員小劉告訴記者,房東擅自抬高電價,屬於違規行為,租戶可以向物價部門舉報,價格監督部門會依法查處。
租客吶喊:
我們該怎樣維權?
住在宜春中心城區黃泥塘社區的租客小胡向記者投訴稱,他上星期接到房東通知,說小區要進行電線改造,電費將由原來的1元/度上漲到1.5元/度。但小胡隨後發現,其他房子租客的電費並沒有上漲。小胡找房東理論,房東卻撂下一句話「你不租大把人等著租」,讓他感覺心氣難平:「為什麼房東想漲價就漲價?就沒有人幫我們說話嗎?」
由於房源提供者的「強勢」地位,外來租住人員往往敢怒不敢言。儘管每月多繳的水電費不是特別多,但以居民價購買公共服務產品,再加價出售給外來人員,公共服務儼然已成為房源提供者的漁利工具,折射出外來人員所處的尷尬地位。
在宜陽新區一銀行上班的小王告訴記者,她所租住的地方宜陽大道一帶房源很緊張(多為學區房),房東處於「強勢」地位,有的出租屋電費為1.3元/度,有的甚至1.5元/度,「房東喜歡漲多少就漲多少,沒有辦法。」小王無奈地說,雖然心裡一肚子氣,但不管電費漲不漲,房子還是要住下去。
記者從宜春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房東對水電費沒有加價的理由與權力,縱使合同上沒有提到水電費的收取問題,也無權收取額外費用,如果遇到這種情況,租客可撥打12315或者到物價部門投訴。
但記者了解到,即便許多租客對高額水電費有意見,也很少會主動去尋求幫助,到物價部門維權的人更是寥寥無幾。即便致電12315,許多時候也沒留下聯繫方式,要麼是投訴舉報對象不明確。
「由於舉報人沒有提供具體的門牌號,所以物價部門只能採取抽查的方式取證。」市消協工作人員稱,證據難取,是因為交了電費的租客沒辦法提供收費票據,而收錢的房東又不認帳。因此,租客要投訴舉報房東亂收電費,一定要做到投訴對象明確,同時還要儘可能搜集證據資料。
然而,在租客小胡看來,物價部門提出的維權建議並不現實,「人在屋簷下」,怎麼可能向房東「叫板」,房子還要不要租?在房源緊張的大環境下,維權可能引發房東和租戶的糾紛甚至是衝突;維權、找房子、搬家的成本太高,相比起來明顯是每個月多交幾十塊錢水電費划算。而許多舉報人之所以不願提供確切的地址,就是擔心身份暴露後被房東趕出來。雖然物價部門會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採取保護措施,做到不外洩,但對於租房者來說,他們寧願花錢息事寧人。租客小王表示:保護租客的利益,只依靠租客去投訴維權並不現實,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門應加強對房屋出租市場的監管和規範。宜春中心城區的出租屋水電費的管理一日未走出困局,廣大租客的困擾,就會延續下去。
原標題:為電費勒死房東 教你一招:房東亂收水電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