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地震多發的國家,地震活動具有頻度高、強度大、震源淺、分布廣的特點,而且地震災情非常嚴重。我國地震災情最突出的特點是房屋倒塌率高、人員傷亡數大。地震後建築設施受損是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的最主要因素,我國在一定時期內城鄉房屋建築設防能力相對偏低,廣大農村民居抗震性能更是堪憂,因而地震災害損失嚴重,並且也會出現「小震致災」甚至「小震大災」的情況。統計表明,我國陸地面積佔全球陸地面積的1/15,即6%左右,人口佔全球人口的1/5,即20%左右,然而我國的陸地地震竟佔全球的1/3,約33%,因地震死亡的人數竟達到全球的1/2以上。20世紀全球共發生3次8.5級以上的特大地震,其中兩次發生在我國;全球兩次死亡超過20萬人的大地震也都發生在我國,一次是1920年寧夏海原地震,造成23萬多人死亡,一次是1976年河北唐山地震,造成24萬多人死亡。進入20世紀以來,我國共發生6級以上地震近800次,遍布除貴州、浙江兩省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據統計,1949年—2007年,100多次災害性地震襲擊了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涉及東部地區14個省份,造成27萬餘人喪生,佔全國各類災害死亡人數的54%,地震成災面積達30多萬平方千米,房屋倒塌達700萬間,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觸目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