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人才迎來重大職業發展利好!
「十三五」規劃實施以來,我國文物資源倍增、文物時代價值凸顯、文物保護社會共識全面形成,但由於專業人才的匱乏,文物藝術品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仍然受到了阻礙。
近日,人社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工藝美術、文物博物、藝術、體育、翻譯、出版等領域人才迎來重大職業發展利好。
人才是文物藝術品行業進步的基石,相信《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將完善文物博物人才的培養體系,助力文物藝術品行業蓬勃發展。
01 數字增長的背後,文物保護工作成績喜人
「十三五」規劃實施的這五年,我國文物保護利用之路邁出了堅實的步伐,文物工作成績喜人:
文物藏品由4139.19萬件/套增長至5127.38萬件/套;文物行業從業人員由14.6萬人增長至16.23萬人;修訂出臺《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文物事業費由323.04億增長至486.98億。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4296家增長至5058家,博物館備案數量由4692家增長至5535家,博物館參觀人數增長至12.27億人次,多地建立省域博物館在線展示平臺。
建成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資料庫,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登記1.08億件/套國有可移動文物。
左江花山巖畫、「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良渚古城遺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中國世界遺產總數達到55項,與義大利並列世界第一;大運河保護管理榮獲國際優秀案例。
02 法律法規日漸完善,中國流失海外文物紛紛「回家」
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第26號文件指出:「貫徹中央文化立世、文化興邦的精神,文化是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根基,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的內生動力和精神支柱,中華文化的復興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宗旨。」
新中國成立以前,西方列強和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在戰爭中直接掠奪走的文物,西方國家一些團體或者個人在我國非法挖掘、盜竊、販運出境的文物,以及一些人非法收買、走私出境的文物等,是我國近代流失海外文物最主要的部分。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發了《禁止珍貴文物圖書出口暫行辦法》,使得文物流失狀況大為改善。但自1980年代以來,文物走私、外流日益嚴重,走私活動日益集團化。
面對這一嚴重問題,國家相繼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包括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文物出境審核、許可,嚴厲打擊文物盜掘、盜竊、走私犯罪活動。時至今日,已有17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規章、200餘部地方性法規規章和130餘項文物保護國家及行業標準。
流失海外文物追回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績:英國、美國、義大利、日本、埃及等國共計向我國返還1300餘件/套中國流失文物(山西榆次縣鄧峪石塔、西周青銅虎鎣、曾伯克父青銅組器(8件)、馬首銅像等)。而與我國籤署關於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化財產政府間雙邊協議的國家也達到23個。
03 文物藝術品成為精神消費的標杆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中產階級的消費能力大幅提升,人們的精神追求、文化追求的需求與日俱增。
十九大提出了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追求品質生活,是我們每個人都將面臨的一個新選擇。人們不僅僅只是追求簡單的物質生活,開始要追尋生命的意義,文物藝術品自然而然就成為我們新的追求目標。
文物藝術品是一種高度凝結文化的載體,凝聚了人類中最優秀人士的智慧和精髓,並蘊藏著巨大的價值。未來,我國文化產業的創新和文化繁榮是一個大的趨勢,在這樣的背景下,藝術品市場將迎來繁榮的新時代。
文物藝術品消費不僅僅是藝術品的買賣,更是創意產業。藝術衍生品也將讓人人都可以擁有藝術品,不再會像過去一樣只是富人的財富遊戲。文物藝術品消費也將成為中國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的重要支撐,能更好地推動國內、國際經濟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促進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