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微信、微博被盜,這些事情已經不常見了,但現在一些不懷好意的人可能不會通過盜取你的帳號來欺騙你的親友,而是會通過「高仿號」,在你不會接到任何登錄異常的提示時,神不知鬼不覺地冒充你。近日發生的兩個案例,提醒大家在網絡上社交時一定要提高警惕!
她遭遇朋友的微博「高仿號」
頭像動態都一樣,「被騙一萬五千元」
4日下午,家在四川成都、人在國外,從事媒體相關工作的劉女士,收到在成都的朋友王女士發來的信息。王女士問劉女士,頭天是否在微博上叫自己幫忙買機票,劉女士懵了——根本沒有這回事。然而,王女士已經前後轉了一萬五千元給對方。
而讓王女士信以為真的「高仿微博號」,除了名字前多了一條短線,其他包括頭像、個人介紹、共同好友等,都與劉女士本人的微博一樣。而更令人驚訝的是,劉女士在微博上一搜,出現了三個類似的「高仿微博號」,「如果不是這個事發生,我都不知道我也會被盯上。」
「一開始只說確認機票,也沒懷疑」
「高仿微博號」只是開頭
王女士回憶說,6月2日中午12點左右,「高仿」劉女士微博號的帳號跟她打招呼,說當地網絡有問題,微信、QQ登不上,只有微博國際版能用,請她幫個小忙,確認下機票信息。而她恰好也使用的是微博國際版。「一開始只說確認機票,那天我也比較空閒,想著順手幫忙,也沒懷疑。」
而和劉女士本人帳號幾乎一樣的頭像、名字、個人介紹、發布的消息,讓王女士相信,該帳號是劉女士本人註冊的。加了「高仿微博號」提供的QQ號,王女士跟所謂的東方航空劉經理取得了聯繫。就在所有信息都確認好後,新的問題出現了——機票總價29800元,之前「劉女士」稱付了3000元訂金,剩下的尾款需要及時支付,否則可能買不到6日返回的機票。
之後,「高仿微博號」提出轉帳給王女士,等她收到錢後幫忙支付機票費用。一邊是劉經理不斷的催促,一邊是朋友轉帳是否到帳的詢問,王女士表示,當時覺得機票緊張,朋友回國不容易,銀行轉帳信息截圖、機票相關信息也能在網上查到,想著能幫就幫,也沒懷疑,「不過當時也確實是大意了,沒想著打個電話確認下。」
最後在劉經理「不儘快支付,機票就沒有了」的催促,以及跨國轉帳可能會延時等解釋下,王女士分三次,每次轉帳五千元,共計轉給了對方一萬五千元,先行墊付了一半的費用。
後來,劉女士表示,不光是王女士,其他的朋友也收到了類似的請求。
之後王女士未收到任何消息,再次聯繫劉經理或「高仿微博號」也沒有任何回應,她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網友關於被騙的討論
目前,王女士到成都青羊區黃瓦街派出所報了案。警方表示,之前也有類似的案件,目前該案正在調查中。由於王女士報案時,距離轉帳已經超過24小時,使追回錢款增加了一定難度。
為此警方提醒大家:發現情況不對要及時報案,在涉及轉帳等錢物交易時,一定要通過不同渠道核實確認,避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20歲女大學生發現自己被「克隆」了!
騙子還發了這些消息
網上還有另外一個「自己」
姓名、學校、照片都一樣!
20歲的女大學生艾佳(化名)發現自己居然被「克隆」了
不過,「複製人」幹出的事情卻讓艾佳很生氣
這個聲稱是艾佳的微博帳號
以她的照片等個人身份信息向整形機構諮詢「整形」
還用低俗語言邀請異性約會
並把聊天截圖發到網上……
艾佳是一名大連女孩,今年20歲,目前在遼寧瀋陽某高校就讀大學二年級。艾佳平時喜歡玩微博,在平臺上查看新聞、與朋友互動。6月9日夜,艾佳發現,有一個陌生的微博帳號轉發了自己的微博消息。她點進這個帳號一看,當場愣住了,這個帳號居然是「自己」!
微博截圖
微博頭像使用了艾佳的照片,個人資料裡的學校正是艾佳就讀的大學。更為離奇的是,個人簡介一欄寫著:「艾佳的樹洞號,大號不敢說的話,在這裡訴說。」6月9日以來,這個帳號以艾佳的名義在頻繁更新。艾佳看到帳號發布的內容,當時就被氣哭了。
以她身份諮詢「整形」
「克隆帳號」上,赫然寫著:「醫生你好,我是一名求美者,對自己的容貌很不自信,男朋友有點嫌棄我……有優惠嗎,貴院是否可以做手術?」帳號發布消息時,附上了艾佳的兩張個人生活照片,還「@」多名整形醫生,以及大連數家整形機構。
微博截圖
這還不算完,「克隆帳號」又向大連一家整形機構的微博發私信諮詢,「請問我的臉需要做什麼手術……想改頭換面,工程量是不是挺大的?是我底子不好嗎」,諮詢時,再次附上了艾佳的照片。諮詢過程的聊天記錄截圖,被發到了微博上。
用低俗語言邀請異性約會
更讓艾佳氣惱的是,「克隆帳號」以她的身份,使用低俗的語言在網上邀請異性約會。「我能說我這是無處安放的魅力嗎……等我割完雙眼皮,喜歡我的男人能排到法國。」其又稱:「整形成本挺大的,我沒有錢,只能貸款,家庭不富裕,爸媽砸鍋賣鐵供我上大學……但好在我是女生……賺到整形的錢就行。」
疑網絡起爭執遭到報復
艾佳發現,「克隆帳號」所使用的照片、姓名等個人身份信息,均來自於自己的微博。此帳號假冒自己身份,頻繁發布消息,目的是為了損害她的形象。「仔細分析,這麼多內容的言外之意,不外乎是想把我貶損成又窮又醜的樣子,而諮詢整形、約會異性,用意堪稱惡毒。」
艾佳懷疑,事情疑與一場網絡爭執有關。9日,在大連濱海路傅家莊路段,一隻梅花鹿受傷死亡,本地有多個微博博主發布了消息。艾佳瀏覽消息時,發現一個顯示為女性的帳號在消息下方留言,艾佳覺得這留言有問題,便以私信的方式給帳號發去了一段難聽的話,而帳號使用者也進行了回擊。雙方你來我往,發生了言語爭執,而後艾佳的朋友也加入其中……後來,雙方相互拉黑。
當夜,便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對方疑似使用小號發微博,盜用艾佳的信息改頭換面,「克隆」成艾佳,並以她的身份活躍於網絡上。根據其主號信息顯示,她可能是一名生活在旅順的年輕女子。由於生活受到了嚴重影響,艾佳向「大連網警巡查」求助,網警建議她攜帶證據報案。接下來,艾佳準備向警方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律師看法:
這種做法屬於典型意義上的網絡侵權行為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中格外注重對網絡延伸出的民事權利保護,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網絡虛擬財產、打賞、電子合同、肖像權、網絡侵權等與網際網路相關的內容。
對此,遼寧宏展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萬昕認為,當下「網絡侵權」案件多發,《民法典》順應網際網路發展趨勢,回應「網際網路+」時代需求,全面強化公民信息網絡相關權利保障,在信息網絡民事法律規制方面呈現諸多亮點,對於網際網路領域的長遠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具體結合本案例,劉萬昕認為,「克隆帳號」、使用她人照片等個人信息來達到貶損形象的目的,這種做法屬於典型意義上的網絡侵權行為。
按照《民法典》規定,艾佳的隱私權、肖像權和姓名權受到了侵犯。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一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幹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劉萬昕認為,在現有法律框架基礎上,《民法典》進一步明確了權利範圍,細化了關於權利保護、違法情形等各項條款,為適應新時代的網絡治理提供了更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此外,劉萬昕還表示,若「網絡侵權」情節嚴重,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甚至是刑事處罰。他提醒說,「網絡不是化外之地」絕非空話,隨著法律體系的日趨完善,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將會構築「治理共振」的局面,對各種侵權、違法等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原標題:《頭像動態都一樣,但你的「好友」可能是假的!女子遭遇「複製人」,被騙上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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