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時足額繳納水費,市民李先生家被自來水公司停了水,在交清欠費和滯納金後,卻被要求還要另繳40元的「開閘費」才能恢復用水。昨天,李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82333333反映了此事。
動動鑰匙就收走40元
李先生家住東西湖區吳家山荷花苑小區13棟2單元302室。10月30日,李先生發現家裡停了水,查看了水卡後才知道,欠了9.5元水費沒繳。次日,李先生往水卡裡充了錢,回家卻發現仍然沒有水。
一番打聽詢問後,李先生才知道,原來要恢復供水還要另繳40元「開閘費」。「我當時就是覺得這項收費很不合理,但為了儘快用水我還是硬著頭皮交了!」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荷花苑小區13棟樓下,李先生指著自家水錶的開關閥說,東西湖區自來水公司的人就是用鑰匙把這裡的開關閥關了,交完40元「開閘費」後,他們用鑰匙把閥打開了,「難道他們動動鑰匙就值40元?」
荷花苑小區去年4月由東西湖區自來水公司統一更換了新水錶,每個新水錶要價120元,換表的費用由居民自己支付。新水錶上有一個帶鎖的開關閥,自來水公司可以根據用戶是否欠費關閥停水。
採訪中,同棟樓的不少居民也得知了李先生的遭遇,紛紛提出質疑:「難道我們出錢換新表,就是為了方便自來水公司收『開閘費』的嗎?這筆錢收得有依據嗎?」
荷花苑小區物業的陳經理告訴記者,小區裡其他業主也被收過「開閘費」,有時候物業會替業主去溝通,如果溝通有效「開閘費」也可能被減免。
「開閘費」收取依據很牽強
「開閘費」的徵收依據是什麼?為此,記者來到了荷花苑小區所屬的東西湖區自來水公司吳家山營業所。
記者在該營業所吳春林副主任辦公桌上看到了厚厚一疊《催款、中止供水通知單》,每張單子的最後都有用手寫的一句「水費交清時,請交復裝費肆拾元整」字樣,這裡的「復裝費」就是居民們俗稱的「開閘費」。
吳副主任說,他們向李先生這樣的欠費用戶收取「復裝費」是有充足依據的,並出示了一份由東西湖區物價局於2009年核准的一份收費標準批覆。記者看到,該收費標準批覆上定義的「復裝費」是指用戶水錶拆除後需重新安裝的,才需繳納復裝費。
顯然,這筆費用的收取並不適用於李先生。對此,吳副主任解釋:東西湖區自來水公司以前對惡意欠費者是會強行拆水錶的,重裝水錶就要交復裝費,現在換了新表不用拆表了,但事情性質是一樣的,這就是收費依據。
另外,吳副主任還介紹,轄區內惡意欠水費的人太多了,這樣的收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懲罰措施。「跟你們報社反映問題的這戶,就是從8月30號開始欠費的!」
市物價局:收「開閘費」不合理
記者從武漢市物價局商品價格管理處一名負責人處了解到,1998年的《市物價局關於核准有關自來水經營性服務價格的復函》中提到,復裝費是指對水錶進行拆除、清潔、維修或重裝等工作時應繳納的費用,收取復裝費的前提是對水錶進行了拆除、維修、清潔等工作,沒有拆表就收復裝費顯然是不合理的。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的邱華律師也表示,東西湖區自來水公司屬於企業性質,它和市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關係,它不是執法機關,不具備自行對市民採取懲罰措施的權力,以前強行拆除欠費用戶的水錶就已屬違規,現在收取「開閘費」同樣是屬於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