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自殺燻死鄰居 害人害己兩條年輕生命悄然逝去
男子自殺燻死鄰居是怎麼回事好死不如賴活著
男子自殺燻死鄰居:俗話好的號,好死不如賴活著,一男子自殺卻把鄰居燻死了,這是怎麼回事呢?前兩天,在青島鎮江路一小區發生一起不幸的事,在地下室兩間出租房內,分別發現了兩具男子的屍體,到底發生了什麼?燻死鄰居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死者公方龍,今年24歲,從平邑來青島打工三個多月的時間,工作剛剛轉正,而就在18號,公方龍突然失去了聯繫。公方龍的父親有些擔心,趕緊讓他的女朋友到公方龍的住處查看情況,可沒想到卻得到了一個天大的噩耗:公方龍去世了。
公方龍的家人告訴記者,一開始以為孩子是得病或者感情原因想不開,後來感覺不是,他跟他對象處的很好。
公方龍的死亡時間是17號夜裡,而就在他的屍體被發現的同時,就在他的隔壁,又發現了另一具男子的屍體,死亡時間同樣是17號夜裡。
公方龍的家人當時在死者屋裡發現了遺書,和燒炭用的工具。遺書內容基本是就是,不想這麼活著,大概就是為了感情的事。
兩人租住的是小區的地下室,一個月400塊錢,向戶外基本不通風。男子燒炭自殺,竟讓住在隔壁的公方龍也丟了性命。
兒子的死讓家人悲痛欲絕,而隔壁自殺男子的家人也已來到青島,跟公方龍的家人有過接觸。
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兩人的死亡初步判定為一氧化碳中毒,但還要等法醫做進一步鑑定。
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他人死亡。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但由於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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