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教育局積極回應高中招生問題:已被私立錄取也可參加公辦補錄
近日,我縣部分學生已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後,家長們又要求退學退費。針對這一情況,蒼南縣教育局於6月24日發布了《關於做好2015年部分公辦普通高中擇優補招工作的通知》,對有空餘學額的公辦普通高中予以安排補招,並於6月26日上午完成補招工作。
6月26日,下發《關於調整2015年部分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針對已被我縣民辦普通高中錄取(以被錄入溫州市「中招系統」為準)的學生,如有意願就讀以上公辦普通高中的,均可在6月27日-28日到相關公辦普通高中報名。全文如下:
經研究,報市教育局同意,決定調整部分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校及人數
龍港二高增加24名、宜山高中增加20名、錢庫高中增加20名、錢庫二高增加27名、金鄉高中增加18名,共計109名。
二、招生對象
已被我縣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以錄入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為準),如有意願就讀以上公辦普通高中的,均可報名。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27至28日兩天,每天8:30-17:00。學生須帶本人中考準考證到以上公辦普通高中教務處報名,每人限報1所學校,多報不予錄取,逾期不予補報。
四、錄取辦法
1.以上學校根據學生中考成績擇優錄取,並將錄取名單在校園網和校務公開欄公布。
2.被以上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已向民辦普通高中繳交費用的,民辦學校必須退還。
五、其它要求
1.以上學校須將學生報名信息於6月29日10:00前報縣教育局中招辦審核。
2.以上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將報名、錄取等各個工作環節的政策、具體辦法、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等公布於眾,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
3.以上學校要切實加強行風建設,堅決反對和制止弄虛作假、循私舞弊;同時要嚴肅查處招生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蒼南縣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