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在河南洛陽北郊一座北魏墓的墓頂,出土了一幅繪於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的星圖。整個圖幅的直徑約7米,朱色繪出300餘顆星辰,並用符號區分了恆星大小,用直線聯接諸星,以表示中國星官,容易識別的常見星官有北鬥、紫微、紫微左垣、紫微右垣、太微左垣、太微右垣、軒轅、北河、南河等,最明顯的是北鬥七星,中央是淡藍色的銀河貫穿南北。
1974年12期《文物》雜誌,刊登了洛陽博物館撰寫的《河南洛陽北魏元乂墓調查》一文,據南京紫金山天文臺與北京天文館的調查結論,認為:該星象圖所列的星象,不僅代表了一個象徵性的星空,也是一個當時的實際星空。
陳遵媯先生在其出版於1980年的《中國天文學史》書中指出:該圖中的「銀河縱貫南北,波紋呈淡藍色,清晰細緻。星象呈小圓形,大小不一,共有三百餘顆;亮星之間附有連線表示星宿,但未列名稱。單個星象可能是作陪襯之用。」
「此圖時期定為北魏,則此圖當是我國目前考古發現中時代較早、幅度較大、星數較多的一幅星象圖。它比蘇州石刻天文圖早約七百年,比新儀象法要星圖早約五百年,比敦煌星圖早約四百年。」
雖說英國人將中國的敦煌星象圖,認定為世界最早的天文圖,但我們顯然並不滿意,中國學界普遍認為,這幅星象圖是我國目前考古發現中年代較早、幅面較大、星數較多的一幅。
這無疑使我們很納悶,這幅出土於北魏元乂墓版的星象圖,除了未曾由西方人經手外,其實還算符合由西方歷史進程所建構起來的「知識」判定標準,出土36年之久,居然依然未能得入堂堂大英圖書館專業研究人員的法眼,這究竟是為了什麼呢?
文中所出現的「星象圖」與「天文圖」的名稱差異,其學理依據,究竟又何在呢?這是否會影響到我們,其實也就是西方的主流學界,對這幅「比敦煌星圖早約四百年」的「非手繪」的北魏星象圖,進行天文學認定的學術障礙呢?
回視上文,《河南洛陽北魏元乂墓調查》一文中所說的:「該星象圖所列的星象,不僅代表了一個象徵性的星空,也是一個當時的實際星空」,潛藏了涉及進行現代天文學認定的學術標準,亦即:星圖所描述的星象,究竟是星空的象徵式圖案,還是基於實際位置關係的寫真式描述?
如果只是反映了星空的象徵式圖案,那麼很顯然將會有很多這種星圖,進入我們必須對其進行天文圖認定的視野,由於各類星圖那顯隱不同的象徵意義,也將迫使我們對何為最基本的象徵,作出一個可供實踐的界定。
如果是基於實際位置關係的寫真式描述,顯然就需要該星圖對星官間位置關係的標識,有一個較為清晰的呈現式表達。
僅就敦煌與北魏星圖而論,在敦煌星圖中,具體的呈現了在基於中國天文理解的基礎上,對星空群星所進行的星官劃分與識別。譬如,我們既可以明確的識別出星空中的較大天區,也可以清晰的識別出天區中更小的星官,甚至每個星官所包含的星數,以及星官中具體的星形關係,幾乎可以用位置真切來形容。 基本上,我們可望透過這些位置關係真切的星形,對目標星圖所標示是星官與天區,進行基於「科學觀察」意義上的辨別與還原,以使其得以與一般化的印象式描述,區別開來。
而在北魏星象圖中,我們所能看到的則是:雖用「朱色繪出300餘顆星辰,並用符號區分了恆星大小,用直線聯接諸星,以表示星官」,但我們也看到,除了那些「用直線聯接諸星」,所表示的星官外,「可能是作陪襯之用」的那些單個星象,彼此間的位置關係,近乎是完全相同的。這就是說,除了星圖的描繪者,用直線明確聯接起來的,其所想清晰指明的諸如:北鬥、紫微、紫微左垣、紫微右垣、太微左垣、太微右垣、軒轅、北河、南河等星官,以及位處星圖中央,那貫穿南北的淡藍色銀河,還比較容易識別外,我們甚至很難將其它那些作為「陪襯之用」的單星,明確的對應為與其所處位置關係比較相近的星官或星象。即使那些被直線清晰的聯接為星官的星象,無論是具體的星形,還是星官之間的位置關係,都較多的表現為形近,甚至神似,而很難對其進行相應精準度的抽離。更不要說「或成V字形,或呈扁擔狀,當是任意繪聯,而不是持星圖臨描的」,諸多以2顆或3顆星為單位而聯線在一起的那些看來像是星官樣子的星形了。
這就出現了一個這樣的問題:
1485年前北魏時代的中國人,有能力對其所觀察的星官進行精準描述嗎?
抑或北魏人並未認為有必要在這種特定的場合,對星官進行精準描述呢?
要想揭破這類問題,僅從敦煌與北魏星象圖的解讀上,是無法做到的,這還需要綻放我們的視野,審視更多的星圖,才有望獲得較為切近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