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建/畫
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近日透露,該院檢察官賴海金辦理一起惡性搶劫殺人案時,雖然嫌疑人被抓後1小時內「招供」,但他審查後認為證據上存在疑點,經過兩次退查疑點仍不能消除,最終該院作了存疑不起訴處理。1年多後真兇落網,曾給賴海金髮過恐嚇簡訊的被害人家屬滿懷歉意寫信致歉。賴海金辦理的這起案件發人深思。
清晨血案,「兇手」被抓後很快「認罪」
今年年初,賴海金收到一封從廣西寄來的道歉信,寄信人唐兆遜在信中寫道:賴檢察官,是我誤會了你,現在想起來真的很後悔……請求你能夠原諒我。看到道歉信,賴海金不禁想起兩年前唐兆遜發給他的一條恐嚇簡訊:「感謝你判的殺人無罪……我會記得你。」從出言恐嚇到滿懷歉意,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要解開這個謎,得從一起搶劫殺人案說起。
2007年1月8日早上,深圳市寶安區合水口村發生一起殺人搶劫案,在附近某工廠上班的唐方遜經過一條小巷時,遭遇3名歹徒持刀搶劫,唐方遜脖子動脈被割斷,最終搶救無效死亡。當月14日,偵查機關根據群眾舉報,抓獲了外號「豬肉榮」的李在榮,從他身上搜出了被害人的手機。據「豬肉榮」交代,手機是從在深圳打工的廣西人農紹敬手裡買過來的,偵查機關當天將嫌疑人農紹敬抓獲。
同年4月12日,農紹敬涉嫌搶劫一案被移送至深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偵查機關的起訴意見書認定,農紹敬夥同韋乃濤、「進結佬」(在逃)持刀搶劫被害人唐方遜並致其死亡。
偵查機關認定的案發過程是這樣的:1月8日早上7時許,農紹敬夥同韋乃濤、「進結佬」經預謀在寶安區合水口村某廠附近計劃實施搶劫。當唐方遜經過此地時,3人衝上前去,由韋乃濤從後方勒住他的脖子,農紹敬上前搶奪其手上的天時達手機,「進結佬」也上前抓住唐的手。因唐極力反抗,「進結佬」便從上衣袋中掏出尖刀刺向他右頸處,韋乃濤隨後用力將他拉倒在地,3人搶得手機後逃離現場。當天下午1時許,農紹敬與其二叔農書康到寶安區馬田市場銷售搶劫所得手機,因價格未談攏沒有賣出。當天下午4時許,農紹敬獨自一人再次來到馬田市場,將手機以350元的價格賣給「豬肉榮」。
卷宗材料反映,農紹敬在被抓後1小時內即詳細供述了其夥同他人搶劫、銷贓手機的經過,並在被抓獲當天對犯罪現場進行了指認,由偵查機關對其指認現場的過程製作了光碟。
發現疑點,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深圳市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賴海金承辦了該案。賴海金在審查完所有證據後感到案情有些蹊蹺。
「當時主要疑點有3個方面。」賴海金介紹說。一是農紹敬認罪太快,偵查機關移送的3份有罪供述和指認現場過程的光碟,均為農紹敬被抓當天所做;二是農紹敬在隨後的提審中翻供稱自己並未參與搶劫,只是去馬田市場賣手機,而手機是其二叔農書康拿給他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據和農紹敬共同居住的其表妹農瑛稱,當天上午9時多她去上班時,發現農紹敬尚在家中。「農紹敬的居住地和案發地相去甚遠,若農瑛所說屬實,那麼案發時農紹敬應該不在現場。」賴海金強調。
在對現有證據進行全面梳理後,賴海金向偵查機關發出了補充偵查決定書,列明了需要補充偵查的事項,但兩次退查後,偵查機關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相應證據,他們認為憑現有證據,完全可以將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而嫌疑人翻供也屬正常現象。
孰是孰非,何去何從。賴海金感到為難。「說實話,當時還是有一定壓力的,被害人家屬情緒激動,認為兇手就是農紹敬,而偵查機關也對補充偵查工作比較消極。」賴海金談到當時的情況時坦誠地說,「我不斷提醒自己,一定要堅持以事實和證據為依據,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在經過綜合分析後他在審查意見中寫道:農紹敬案在犯罪時間、手段及手機來源方面仍屬「不清楚」,鑑於案件證據不足,擬對其作存疑不起訴處理。該案經處務會議和檢委會討論後,最終對農紹敬作出存疑不起訴處理。2007年9月14日,農紹敬獲釋。
收到威脅簡訊,檢察官耐心說理
深圳市檢察院對農紹敬作出不起訴決定後,被害人家屬情緒相當激憤。他們認為「兇手」已經招供,並且有證人指認其銷贓,檢察機關放走兇手,明顯是執法不公。他們不斷給賴海金打電話,表達憤怒和不滿,被害人的哥哥唐兆遜更是在2008年初給賴海金髮來恐嚇簡訊:「賴海金,今天是我弟被害1周年,感謝你判的殺人無罪,不過不要緊,不久會有一天對我是公平的,我會記得你。」
這條「含義深遠」的簡訊充滿了怨氣,顯示了被害人家屬對檢察院的決定不理解更不滿意,也表明了作為案件承辦人的賴海金被他們誤解了,人身安全受到一定威脅。收到簡訊後,賴海金並未感到恐慌,也沒有進行回擊,他知道那樣做只能激化矛盾。「我能理解被害人家屬的心情,也相信我的做法是正確的,等事實搞清楚了,被害人家屬一定會理解檢察院的工作。」賴海金這樣告訴記者。多年的檢察工作經歷和對案件的準確把握讓他有足夠的底氣和信心。
在向院領導匯報後,賴海金主動做起了被害人家屬的思想工作。他心平氣和地向他們解釋了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理由和根據,告訴他們現在不起訴是因為證據還不足以達到提起公訴的條件,將來可能有兩種結果:一是重新發現新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確實有罪,就會對其重新逮捕起訴;二是如果抓到真正的兇手,那麼就會證明農紹敬是無罪的。不論以後出現哪種結果,檢察院都是根據現有證據作出的決定,是依法辦案。在他的耐心說理和誠意勸慰之下,被害人家屬暫時打消了鬧事的念頭,但對案件結果依然心存疑慮。
其實被害人家屬並不知道,檢察院對此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後,並未就此撇手不管,而是針對案件偵查取證中存在的問題,向偵查機關發出了《檢察建議書》,敦促其進行整改並加大此案偵辦力度。由於《檢察建議書》內容具體、實在,切中要害,得到了相關市領導的肯定和批示。偵查機關對此高度重視,專門邀請檢察院辦案人員座談,表示接受建議內容,積極進行整改。與此同時,他們也加大了對此案的偵查力度,一張大網向本以為已僥倖逃脫的真兇頭上撒去。
真兇落網,被害人家屬寄來道歉信
2009年3月20日,偵查機關傳來令人振奮的消息:本案真正的犯罪實施人之一韋乃濤被抓獲。經過審查,韋乃濤對其夥同他人對唐方遜進行搶劫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韋乃濤交代,案發當日,他同「進結佬」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阿正(均在逃)在深圳市寶安區合水村鴻圖廠附近伺機搶劫,當發現被害人唐方遜持手機從附近一小巷中走出時,3人即上前使用暴力手段搶奪其手機。由於唐激烈反抗,「進結佬」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其脖子刺傷,3人得手逃離現場。後韋乃濤將搶來的手機賣給了農書康。
根據韋乃濤辨認,他根本就不認識農紹敬,農紹敬並未參與搶劫。2009年11月,韋乃濤被深圳市中級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看到判決書時,韋乃濤才知道農書康又將手機給了農紹敬。
案情終於水落石出,感到最輕鬆的是賴海金。據他介紹,當韋乃濤認罪後,他在感到欣慰的同時其實也出了一身「冷汗」。「幸虧當初在案件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自己沒有僅僅依據嫌疑人在偵查階段的『認罪』材料和其銷售被害人手機而『帶病』起訴。否則,廣東也將會出現一個『趙作海』。」賴海金「慶幸」地告訴記者。
今年年初,唐兆遜從老家廣西天等縣給賴海金寫來道歉信,信中除了向檢察院表示歉意和感謝,還特別請求得到賴海金檢察官的原諒。
「當時就是正常辦案,並沒有考慮太多,其實我們每一件案子都是這樣辦的。」談到本案,賴海金平靜地說。但面對疑犯的清白無罪,他也有了更多啟示和思考,「作為案件承辦人,一定要全面、客觀地審查案件,尤其是當案件證據存在矛盾或疑點時,一定要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避免冤案發生。」(文中除賴海金、韋乃濤、農紹敬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