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進化論,大凡中國人基本上都聽過,甚至成為很多無神論者唯物主義者的基本信條。筆者記得大概是在上初中時就正式開始接受進化論的教育了。
在思想政治課的教科書裡,進化論分為兩大板塊,一塊是關於生物界的進化,一塊是關於人類的進化。
就生物界的起源來說,進化論指出,生物界複雜多樣化的動植物最早都是從單細胞生命開始一步步進化而來的;就人類的起源來說,進化論給出的解釋是,人的出現也是生物界自身進化的產物,並且進一步說,人是從猴子進化而來的。
無論是生物界的進化還是人類的進化,都遵循著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按照進化論這種理論,人也是生物界的一部分,人的生命本身並沒有什麼獨特價值,甚至不過是一堆碳水化合物的組合,更別說人有什麼靈魂了。
筆者出生自一個非基督徒家庭,也是在接受這種教育的環境下長大的。記得初中課本講述進化論的時候,還提到一個有趣的歷史事件。在1920年代,進化論開始進入美國一些學校的課堂。為此,一些持守神創論的美國基督徒激烈反對進化論進入課堂。在法庭上,一位女基督徒聽到「人是從猴子變的」,竟然差點暈過去。
當然,在教科書的敘述裡,這些反對進化論、不相信「人是猴子變的」的美國基督徒是迂腐的、蒙昧的、抱殘守缺的,甚至是逆流而動的。總之,都什麼年代了,還信什麼「神創論」這種封建迷信。
筆者是直到讀了研究生,進入研三上學期之初才聽到福音的。當時進入教會參加查經班,開始接觸聖經以及聖經提供的另一種世界觀。
可是,受到十多年進化論教育的灌輸,人的思想不是一下子就能轉變過來的。剛翻開聖經,首先讀到的就是創世記,創世記前兩章記載了上帝創造天地和人類的故事。筆者一度將創世記視為和西遊記一樣的「神話傳說」。
後來,加上看了裡程博士的《遊子吟》,筆者對進化論逐漸產生了質疑。如果人是由猴子變來的,那麼人和動物(猴子)又有何本質區別呢?那樣的話,人死了就和動物完全沒兩樣。可是,人類社會產生宗教和哲學追尋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但猴子是沒有哲學和宗教的,更別說追尋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了。
在進化論的進化序列裡,人是從猴子進化而來,經歷了數百萬年的漫長曆程。但人並不是從猴子直接變成的,而是經過了幾個階段,猴子先是進化成「半猿半人」的「類人猿」(又叫「猿人」),再繼續進化成今天的人類的。
但是,在這裡恰恰暴露出進化論一個極大的軟肋,「半猿半人」的「類人猿」(「猿人」)是否存在?當然,在今天的時代,猿猴是猿猴,人是人,二者是絕對涇渭分明的。所以,進化論者寄望於考古發現。因為這些「猿人」是否存在直接關係到進化論的存廢。
截止目前,進化論者先後把把發現於歐洲的尼安德特人以及發現於中國的北京猿人、元謀人、藍田人和南方古猿等物種稱為「猿人」,認為這是從猴子進化到人類的一個中間階段。
然而,隨著研究的深入,人們發現這些有關「猿人」的證據嚴重不足,以元謀人為例,證據僅僅是憑「兩顆門牙」就被載入了歷史教科書首頁。再如被進化論者津津樂道的南方古猿,咋一看是可以直立行走的「猿人」。
然而,當人們找到更多南方古猿的完整化石時,才發現這類動物的手又長又彎,很適合爬樹,其腳趾也是又長又彎,完全不是「猿人」,而是一種類似黑猩猩的動物。
更有甚者,或許是因為進化論者「尋祖心切 」,還有人竟然偽造「猿人」化石,妄圖以假亂真。比如著名的「皮爾當猿人」曾經被譽為「將我們與遠古祖先連起來的環節」,可是在四十年後人們發現這是個騙局。
這就是所謂「猿人」的真相,進化論者津津樂道的這些「猿人」要麼是人,要麼是猿(動物),界限是非常清晰的,不可能是半猿半人的「怪物」。從這一點看,人不可能是從猿猴變來的。
回到聖經創世記,上帝的創造非常清楚地顯示:「各從其類」。這個詞組反覆出現。這一點在我們的日常經驗裡也可以得到驗證,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就算驢和馬可以交配,但生下來的騾子卻沒有生育能力。
所以,我們相信創世記,相信神的創造。因為聖經啟示了創造-墮落-救贖-恢復(新天新地)四部曲,如果不承認神的創造,也就不承認人的墮落和神的救贖,更不承認自己需要救贖,反而是以自己為神。這就是進化論者陷入的道德困境。
正如聖經所言:「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利米書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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