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14日7時12分,長徵二號E火箭成功將一顆美國修斯公司製造的「澳星」送上太空。但是鮮為人知的是,這一次的合作在籤訂合同的時候,中國的火箭還躺在一張設計圖上。
長徵二號E火箭設計手稿
合作背景
這次發射是一次三方合作:澳大利亞的奧賽特衛星通訊公司剛拋出了一份第二代衛星研製訂單,美國休斯公司嗅到了商業的機會打算吃下這一單,於是盤算著怎麼用最低的價格擊敗競爭對手。
同時期,中國的火箭剛剛進入國際航天商業發射服務市場,國內已有的最大推力的長徵三號火箭的運載能力只能搭載1.5噸左右的衛星,漸漸的不能滿足國際上對現有火箭的搭載要求,於是航天工業部在1986年底對外宣布,我國將開始研製更大運載量的「長徵二號E」火箭。
到了1988年6月16日,一個令人驚訝的消息出現在了公眾的眼前:中國尚在圖紙階段的長徵二號E火箭中標了!美國修斯公司將兩顆澳大利亞通訊衛星託付給我國自主研發的「長徵二號E」捆綁式運載火箭來發射。
拿下!打一套技術與商業的組合拳
為什麼美國修斯公司最終會選擇和一個「尚在襁褓」中的火箭項目合作呢?
其一是因為修斯公司想要中標「澳星」項目必須要控制好自己的預算成本,而「長徵二號E」給出的發射價格對比國際發射市場上的價格要低15%-20%!
其二,「長徵二號E」運載火箭是在「長徵二號丙」火箭的基礎上設計製作的,而當時「長徵二號丙」火箭的戰績是:七戰七勝。就算是放眼在2020年,截止最近一次6月11日的發射,「長徵二號丙」火箭共計發射53次,僅失敗1次,成功率達到驚人的98.11%!
但是,有了上述優勢就能讓修斯公司放心把項目交給「一張設計圖」嗎?當時修斯公司為了評估中國火箭項目,請來了美國航天界德高望重的火箭專家史密斯先生作為總顧問,史密斯說:「這樣大的火箭項目,如果在美國也要3至4年的研發時間,你們合同上卻寫一年半,你們讓人不敢相信。」
雖然無論是休斯公司還是最終客戶奧賽特公司,都對這枚圖紙上的火箭心存疑慮,但是這畢竟是一次商業合作。在談判倒計時的最後關頭,中方代表平靜地說:「如果我們不能在今天籤訂這個合同,我明天將面臨著困難的選擇。」「什麼困難選擇?」休斯公司的代表問。「我將難以決定向另一個潛在客戶提供哪一種服務價格。」
要知道,休斯公司能夠贏得奧賽特公司的衛星發射合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他們能給到的發射價格優勢。如果中方選擇了與他的競爭對手合作,那麼他很有可能失去這樣的優勢。
1988年11月1日,雙方同時在合同上落筆,起身握手,敲定了「澳星」的項目合作。
硬實力!不是說說而已
「長徵二號E」運載火箭正式立項。
18個月後,1990年7月16日,第一枚「長徵二號E」火箭成功完成「首秀」,結束了它「有圖無箭」的歷史。
也讓世界共同見證了:一年半。我們來真的,不是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