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準備好了嗎?你的兒子是我接生,他出生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你要非常重視這件事啊。」
——產婦待產期間,張助產士4次暗示家屬
「哼,你們這樣的家屬我見得多了,你不要跟我說這些,我並不是貪錢的。」
——家屬給了100元紅包,並答應事後再給1000元,張助產士如是說
「你打我兩巴掌解解恨吧,你妻子的住院費用你就不要擔心了,我也是好心給她做痔瘡手術的。」
——「縫肛門」事發兩天後,張助產士悄悄對家屬說
深圳新聞網7月28日訊 「助產士竟把我老婆的肛門給縫上了,這樣的助產士太黑心了!」雖然事情過去了幾天,但昨天下午記者採訪時,陳先生提起這事,仍氣憤不已,他懷疑是助產士嫌紅包少而故意這樣做的。涉事的羅湖區鳳凰醫院相關負責人稱,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現醫院正著手調查,並向患者道歉。
「助產士曾4次暗示要『表示』」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家住在羅湖區黃貝嶺社區,他的妻子小紅(化名)去年11月懷孕後,由於家附近有一家鳳凰醫院,他們就把產前檢查定在了這家醫院。「產前檢查沒有發現這家醫院有什麼問題,沒想到妻子生產時竟會遇到這樣的事情,真是太不可思議了。」陳先生說。
陳先生稱,本月23日上午8時許,懷孕10個月的妻子有了產前徵兆,於是他就把妻子小紅送到了鳳凰醫院婦產科待產。陳先生說,在等待期間,一名40多歲、姓張的女助產士曾4次對他說:「你準備好了嗎?你的兒子是我接生,他出生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你要非常重視這件事啊。」陳先生心想,產婦都在她面前了,還要準備什麼啊?要準備也是醫院準備接生才對啊。想了一會兒,陳先生恍然大悟了,助產士問他準備好了嗎的意思是不是想要紅包啊?
陳先生告訴記者,由於出來時匆忙,身上只帶了200元現金。他對這名助產士說:「你的意思我懂,但是我出來的時候非常匆忙,身上沒有太多的現金,只帶了卡,這個你放心,規矩我還是懂的,我一定會給你的。」說完,陳先生把100元現金用紙包著給了這位助產士。「張助產士拿了錢就把妻子推到待產室去了,但回來的時候臉色十分難看,我估計她嫌紅包少了。就又對她說,等妻子生產完了一定給她一個1000元的大紅包。」陳先生再次強調說。
「哼,你們這樣的家屬我見得多了,你不要跟我說這些,我並不是貪錢的。」張助產士狠狠瞪了陳先生一眼,去了產房。陳先生還告訴記者,他也試圖把另外一個100元的紅包給接生的薛醫生,但他拒絕了。
半夜發現妻子肛門被縫
陳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下午3時45分許,妻子順產了一個體重5.5斤的男嬰,孩子出生後三項體徵的評分有兩個是10分,一個是9分,醫生稱,這樣的分值證明孩子是十分健康的。
陳先生告訴記者,妻子生產時被實施了椎管內麻醉,生產後沒覺得身體有什麼不舒服就回到病房了。到了半夜,妻子直喊肛門疼。起初,陳先生和妻子都不在意會有什麼問題,但妻子確實難以忍受時,陳先生一看這才大吃一驚,他發現妻子的肛門已經腫得有拳頭那麼大,而且還用黑線縫著。於是,陳先生就去找薛醫生,薛醫生稱,他根本沒有給小紅做肛門縫合手術。陳先生再去問張助產士時,她承認見小紅有痔瘡,她順手給她做了個手術。
陳先生稱,也許是害怕自己做錯了事,會受到醫院處理,25日,張助產士悄悄把陳先生叫到一個房間對他說:「你打我兩巴掌解解恨吧,你妻子的住院費用你就不要擔心了,我也是好心給她做痔瘡手術的。」陳先生告訴記者,她的妻子從來就沒得過痔瘡,哪來的這個病。即使是妻子有痔瘡,一個助產士也沒有資格做手術啊,為什麼不報告給醫生做呢?「我懷疑,她是嫌我給她的紅包少了,她藉機把我妻子的肛門給縫上了。」陳先生氣憤地說。
更讓陳先生和她妻子難以接受的是,他們兒子出生第二天得了肺炎,被轉到了深圳市人民醫院治療。張助產士趁陳先生不在,不顧小紅的疼痛叫喊,強行把肛門縫合的線給拆除了,還稱要把縫合的部分切除掉。「她這樣做是想毀掉證據,我現在還能看到好幾個針眼,她只承認縫了一針,作為一個助產士,連起碼的職業操守都沒有,怎麼救死扶傷呢?」陳先生氣憤地說。
院長拒絕接受採訪
鳳凰醫院一位自稱是吳主任的女工作人員,在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稱,對於此事現在醫院正著手調查。她說,他們醫院在招聘工作人員這方面很不專業,不像公立醫院招的人員那麼好,出現這樣的情況,她代表醫院給患者家屬道歉。昨天下午,記者採訪該院王主任時,他稱有很多不便拒絕接受採訪。隨後,記者又找到了該院的趙院長。趙院長以患者家屬沒有同意採訪為由,也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業內人士說法
助產士無權做手術
深圳市人民醫院、深圳第二人民醫院、深圳急救中心的資深醫生和護士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不管什麼原因,助產士是沒有權力給產婦做任何生產之外的手術。「即使產婦有其他疾患,助產士也只能把情況報告給醫生,她是沒有權力進行處置的。」深圳人民醫院一名姓杜的醫生說。
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黃遠伸律師稱,醫務人員屬於醫學或護理專家,在醫療管理法規、技術規範、醫療行為的後果等方面,具有超出一般人的認識能力,其在明知的情況下為了達到個人某種目的,仍然故意實施傷害患者身體的行為,屬於直接故意傷害的範疇。輕微傷以下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黃律師還說,受害患者可以要求實施傷害的醫務人員賠償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由於醫療人員是職務行為,所以醫療機構需要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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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用藥過猛致女童病亡?
事發深圳市兒童醫院,死者家屬稱兩名主治醫生事後不知去向
晶報訊(記者 朱毅 實習生 吳銀燕)前日上午10時許,一名1歲半的女童因患手足口病在深圳市兒童醫院內不治身亡。女童家長質疑醫生用藥「有問題」,並稱兩名主治醫生事後突然不知去向。記者隨後嘗試採訪醫院,但對方多次掛斷記者電話。
死亡女童的姑父韓先生說,侄女名叫小茹,今年1歲半。7月19日當天,小茹被平湖一家醫院確診為手足口病,父母於是將她送到深圳市兒童醫院就診。
醫生說孩子的病情並不算嚴重,小茹的父母鬆了一口氣。7月20日,小茹再次回到兒童醫院複診,但這一次打過吊針後,小茹的病情卻突然惡化。「中午打完吊針,孩子開始出現臉色發白,神志不清的狀況,但主治醫生卻說是藥物的正常反應。」陳先生說,女兒當晚開始住院,至深夜12時,護士突然通知家人,孩子的病情加重而且有生命危險。陳先生表示,女兒7月20日被送到醫院時神志尚十分清醒。
陳先生告訴記者:「孩子昏迷以後,我就再也找不到那兩名主治醫生了。」陳先生說,小茹死亡後,記錄其用藥過程的病歷也被醫院沒收,家人無法看到。陳先生說,兩名主治醫生的姓名分別為彭彤彤、李志川。「我們現在懷疑這兩位醫生用藥的劑量過重。」
陳先生表示,院方給予他們的答覆是「事故責任的認定需進一步鑑定,孩子的死究竟是源於病毒感染還是藥物治療引起的,還有待調查。」院方稱今日下午3時將給家屬一個明確答覆。院方已經追究兩主治醫生責任並將二人調往其他部門工作。
記者就陳先生的表述撥打院方電話進行求證,但接電話的該院院辦的一名女士多次無故掛斷記者電話,此後便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深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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