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請勿圍觀外國人」尚被寫在行為規範之類的本子上,偶爾見到了「高鼻深目」,雖然不至「圍觀」,還是要多看兩眼,似乎早就擁有了不經提醒的分辨能力。
某屆亞運會,忽聽室友故作萌狀地驚呼:他們賴皮,請了外援。原來是一位中亞運動員,金髮碧眼,大家哈哈大笑,其實都明白言下之意,這人按長相來說,似乎不應該參加亞運會。
前幾年,看足球,有人說日本隊進球的怎麼是個外國人,我說日本隊不就是外國人嘛,儘管抖了個機靈,但十分清楚那位的意思,進球者是混血兒,長相和一般日本人有別。
以上三件小事並不稀奇,相信類似的經歷每個人身邊都會發生。直到此前有些中國運動員賽後喊出了「我是黃種人」,被人說喊錯了。批評者抬出奇邁可的新書《成為黃種人》,作為立論主要來源,該書也一度被熱議。
這兩條理由,強大到可怕,科學與政治正確,觸犯其一已經難容於世,更何況雙殺。那麼這種既不科學、又帶有歧視性質的東西,是怎麼被「黃種人」接受的呢?
「我是黃種人」的由來明清西學東漸,中國人對不同知識、觀念,接受程度也不同。比如地心說,在基督宗教世界鬧得天翻地覆,中國人相對容易地就接受了。同樣,中國人接受近代人種的觀念和知識,也順利得有些低調。近代人種劃分(包括膚色)的知識最早在十九世紀中葉傳到中國。此後即默默無聞,至十九世紀末,突然言者眾多,但大多數是以傳播觀念知識的角度來談,而鮮有質疑者。
這近半個世紀,國人提及人種的論述不多,且相關內容與今天中小學地理教科書無二,介紹了幾大人種的分類、特徵、分布等。或有用插圖來表現各人種特徵,其中黃種或者蒙古人種,常以中國人形象表現。
無獨有偶,日本也在同一時期汲取了大量的西學知識、觀念。日本人比中國人更全面接受了人種的知識和觀念,並建立了日本人屬於黃種人的意識。(並非如《成為黃種人》某些書評斷章取義介紹所謂「日本人卻極為排斥」)。
日本維新時代的思想界翹楚福澤諭吉在明治初年,就在《世界國盡》、《西洋事情》等書上介紹過「色黃」之人種。
日本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出現不少地理學或者世界知識的著譯,這些著譯以啟蒙為旨趣,面向學齡少年兒童,甚至直接作為教科書使用。其中大多提到了黃種人及日本屬於黃種人。
簡單回顧完歷史,不免尷尬地發現,不管我們是不是黃種人,都是西方人告訴我們的。當然嚴格科學檢驗得出的結論,都應毫無保留地接受。不過個人仍有一點疑惑,即《成為黃種人》一書及其評論中,為何大家都抓住「黃」不放?
提醒一點,如上展示的中日書報關於人種的示意圖,都是黑白的,黑白的,黑白的,如果人種間的區別,僅以膚色來劃分,那些示意圖豈不是完全不能體現。若單揪住「黃色」,其思路大抵如下圖,人的差別僅在膚、發色,而五官全一樣。
明末清初,剛來華的西方人覺得中國人與他們一樣白,但這不妨礙其認為中國人和他們是兩種人。同樣,歐洲人發現中國人之間都有膚色的巨大差別,但這也不妨礙他們將中國人(主要指漢族人)視為同一種類。康有為在旅行中發現,南歐等地的人和中國人的膚色很接近,但這仍然不妨礙他繼續使用黃種、白種的概念。
今天,即便受到某色人種觀念的「荼毒」,依舊沒有人會覺得關羽是美洲的紅種,張飛是非洲的黑種,也不會把京劇中的白臉,或是日本的藝妓,錯認為是白種。總之,在分辨人種的時候,人們並不是只看膚色的。
雖然說黃種人的命名主要來源於對於膚色的認定,但是即便在體質人類學佔據主流的19、20世紀,膚色就並不是人種劃分惟一標準,甚至算不上主要標準。其參考的標準有毛髮的顏色、粗細、捲曲度等一系列標準,顱長顱寬和長寬比、面顱角度等一系列顱骨參數以及身體骨骼參數等等,據此產生的不同分類也有三種、四種、五種……六十二種,直至一百餘種。
這就涉及到名實的問題,名必然反映實麼,必然包納實麼?現今以色彩命名而名不副實者多了去了,比如黃瓜是綠的,白醋是透明的。金毛巡迴犬(Golden Retriever),毛色包括從深咖啡到淺白的九種色系,並非都是金黃色的。
此處無意抬槓,也並非駁斥《成為黃種人》一書的主要觀點,只是覺得作者和評論者大多揪住「黃」色,似乎用錯了力氣。
更重要的問題:直觀分門別類能力其實,個人最感興趣的是,人們使用某某種人之類的觀念,是不是全因人種觀念的「荼毒」?在尚未接觸到教科書之前,我就能在人群中判斷出歐美「外國人」來,如果是日、韓兩國人,則很難。
既然沒有一個人種的標準和面部特徵是絕對而準確的,我們在生活中為什麼能夠如此迅速地得出兩個人是否屬於同一人種的結論。僅僅因為膚色其實差不多,而導致歐洲人和東亞人看上去也差不多的情況根本不是實情。
如果現在大眾口中的人種,不能被快速識別,而真的如科學家們指出沒有一個標準來判斷的話,世界上顯然不會出現種族歧視,因為我們根本無法辨認站在我們面前的人是否和我們同屬一種。
一種不受科學測量支持的辨別,會成為日常生活中人們親眼觀測所得的結論。不知是否與人臉的模糊識別機制有一定關係,正如一位熟人,突然一夜愁白了頭,或曬黑很多,我們仍舊能夠認出他們。是不是有可能,不同的人臉,儘管沒有一個科學數量標準來衡定,但是我們仍能夠模糊地將其進行分門別類?我想還是需要科學工作者們進一步思考研究的。
「基因帝國主義」?行文至此,還想多說兩句,就是今天的基因研究,是不是也有了類似於「經濟學帝國主義」的傾向?通過基因檢測,來確定曹操的後裔;同性戀的性取向乃至暴力犯罪的傾向都是由基因遺傳等等。現今,不少以前被認為是社會性的後天性的特徵和現象,越來越多地被描述為基因遺傳的後果。一時間,基因解釋一切,不知這是科學結論還是媒體炒作。這樣看似科學性的結論或者炒作背後,到底會走向何方?
19世紀末,顱相學也以新興科學的面目示人,顱相不僅決定了種族、智慧和性格,還有大量研究言之鑿鑿地宣示,某顱相者容易犯罪,並成為刑偵等科目的必備知識。
1889年,奧匈帝國皇太子魯道夫,在自己的寓所開槍自殺,當時就有相當多的事後諸葛亮宣稱因為從顱相學的角度來看魯道夫的性格陰鬱,是導致自殺的主要原因。
一百多年後,人們已經對於這些顱相學的解釋和結論嗤之以鼻。但願基因研究不會在對科學性的崇拜和媒體的熱炒當中,也走上這樣同樣的道路。因為基因決定論與種族、顱相決定論實際上是一樣可怕的。
科學的觀察與實驗,最終還需要人的解釋,對人類的劃分,並不必然導致歧視,無需妖魔化,從而完全無視差異的存在。反之,若無人類平等的意識,靠基因也可以把人分為三六九等,加以歧視。殺人還是切菜,全看拿刀的人。
最後說一句,我們象牙塔外的平民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辨別某人為某人種,沒有科學測量依據,未必受到種族主義荼毒,又不是僅僅依靠膚色,一言以蔽之,是看整張臉的。
(作者系中外關係史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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