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首張電子菸罰單的法治意義不容小覷
7月21日下午,因旗下的南山區悅刻電子菸實體店未依法張貼相關控煙標識,深圳悅來悅愛科技有限公司領到了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粵海所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2000元(7月22日《北京日報》新聞客戶端)。
這張2000元的罰單看似平常,其背後的法治意義卻不容小覷。
在我國,電子菸既不屬於藥品,也非保健品、醫療器械,更不是菸草,因而大多數電子菸處於「三無」狀態,即無產品標準、無質量監管、無安全評價。也正因為電子菸這種「四不像」屬性,使其未在全國層面上被統一納入到以傳統菸草為約束對象的法律規制中來,出現一些銷售者無視電子菸危害,公然違規的情況。從這個角度來說,深圳開出的這張罰單,更似一張法律發出的警示單——電子菸市場不是監管盲區,電子菸不能游離於法外之地!
其實,《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在2019年修改生效時就將電子菸納入到控煙範圍,而且深圳市控煙辦在去年年底發布了《深圳市控煙標識標線製作和設置指引(試行)》,將電子菸列入整體控煙標識範圍,要求包括電子菸在內的菸草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和菸草製品銷售者需按照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控煙標識的設置和更新工作。據報導,和電子菸罰單一樣,這個電子菸控煙標識規定在國內也屬首例。
一直以來,商家都以電子菸不含焦油、懸浮微粒等有害成分為賣點大肆推廣,使消費者對電子菸產生健康、安全的錯誤認知。而研究表明,電子菸及其產生的二手菸,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不亞於傳統菸草製品,若作為戒菸替代品同樣會導致上癮。更令人擔憂的是,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加入「電子菸民」的行列,今年世界無菸日的主題就定為「保護青少年遠離傳統菸草製品和電子菸」,問題之嚴重可見一斑。
規範好電子菸,保護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長,法律不能缺席。深圳開出的這張罰單讓我們聽到了法律警示的聲音,但僅有警示還不夠。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何時出臺?以電子菸為約束對象的法律法規如何跟上?對電子菸的監管如何依法依規落實到位?這些問題需要研究解決。
令人欣慰的是,相關工作已經提上日程。2019年11月1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的通告》,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菸網際網路銷售網站或客戶端等。今年7月10日起,兩部門還聯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電子菸市場專項檢查行動,力爭徹底整治電子菸市場亂象,不斷加大管控力度。
當然,我們還期待更多的「深圳做法」落地落實,期待各地各相關職能部門都切實履職盡責,主動作為,嚴格執法,讓深圳打響的「第一槍」真正成為推動依法規範電子菸的發令槍、衝鋒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