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郭兵
小孩哭鬧,老人睡不著,最近,家住鄭州市惠濟區的的王先生苦惱極了,自從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通車以來,他和家人深受噪聲汙染危害,多次投訴無果。如今,這讓人上火的噪聲有專屬「藥方」了。8月10日,記者獲悉,鄭州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我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市區建築噪聲、社會噪聲、交通運輸噪聲汙染監測劃分、管理防治、投訴處理等工作進行了明確要求!
關鍵詞:建築噪聲
市區建築密集區,禁止夜間產生噪音汙染的施工作業
通知明確擴大聲環境功能區域範圍,按照特大城市噪聲監測點位設置規範,結合鄭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相關要求,對原有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點位調整;此外,鄭州將逐步推進對功能區、道路交通及重點環境噪聲源的自動監測。通知要求,建築施工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的,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施工現場降噪措施,保證噪聲排放符合國家《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在城市建成區內進行建築施工作業的,除受特殊地質條件限制外,不得使用噪聲排放嚴重超標的設備。確需使用的,不得在夜間作業。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經證明允許夜間建築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提前3日向周圍的單位和居民公告。違反相關規定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關鍵詞:社會噪聲
禁止在市區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
商店的大喇叭也要管管了!通知要求,在城市建成區內禁止開展以下行為:商業經營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他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未經批准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迴播放;娛樂、健身、商業宣傳、大型社會活動時,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幹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其他幹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對於長期、穩定性開展的易造成噪音汙染的廣場性活動應由廣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並加強日常監管,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關鍵詞:交通運輸噪聲
大型運輸車輛行車路段,需安裝限速、測速設備
通知明確,由鄭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重點做好夜間大型車輛監管,合理規劃大型運輸車輛運輸時間及行車路線,行車路線應選擇監控設備齊全、防護措施較好的路段,避開人員密集區域,在大型運輸車輛重點行車的道路,安裝限速、測速設備,並加強對大型車輛運輸人員的教育,對違反規定的大型運輸車輛加大處罰力度。
大河報記者了解到,2019年全國關於噪聲擾民問題的舉報佔全部舉報的38.1%,排各汙染要素的第二位。根據國家標準,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的噪音限制為白天55分貝,夜晚45分貝。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白天為60分貝,夜晚為50分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白天為70分貝,夜晚為55分貝。
遇到噪聲擾民怎麼辦?以下三個投訴電話請收藏:
工業企業噪聲汙染投訴:12369
建築工地及生活噪聲投訴:12319
交通噪聲投訴:110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杜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