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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臺縣委、縣政府未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對項目嚴重失察失管;耀邦公司安全管理混亂,未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三同時』等一系列制度……責成高臺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成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等相關責任單位作出書面檢查;責令耀邦公司立即停止一切建設、試生產行為,整改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2020年9月14日,甘肅省張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耀邦公司)汙水處理廠發生較大硫化氫氣體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50萬元。日前,張掖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調查報告。
企業汙水處理廠當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引發事故
耀邦公司是一家從事生物化學農藥及微生物農藥製造企業,位於甘肅省張掖市高臺縣羅城鎮鹽池村。經營範圍為1000噸3-氯丙醯氯、1500噸丙酸酐、1000噸丙醯氯、1000噸2-甲基-5-丙醯基呋喃、3000噸苯甲酸甲酯、3000噸三苯基氯甲烷、1500噸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的生產與銷售。
2018年2月,企業新建年產1000噸3-氯丙醯氯、1500噸丙酸酐等產品項目。2018年8月,企業委託定西春曉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環評報告,原張掖市環境保護局於同月出具了環評批覆。
2019年11月,企業建成自己的汙水處理廠,主要有1至7號廢水池、中和車間、三效蒸發車間及相應的汙水生化處理設施。
根據環評報告,現1500噸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產項目建成後利用原項目汙水處理設施,採用中和+負壓蒸餾+三效蒸發後將尾氣引至1號車間(三苯基氯甲烷裝置配套的尾氣處理系統)進行處理。現1500噸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產項目完全利用原項目汙水處理設施。
現場勘查發現,三苯基氯甲烷裝置配套的尾氣處理系統未投入使用,企業在原有汙水處理中和車間內新增引風機一臺,對1至7號廢水池、中和車間中和釜、三效蒸發車間尾氣吸收管線進行了改造,在中和車間東側新增鹼洗塔一座,尾氣引至鹼洗塔進行處理。採用中和+負壓蒸餾+三效蒸發後將尾氣引至中和車間東側鹼洗塔進行處理。
2020年9月14日,企業汙水處理廠當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將鹽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6號廢水池內進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氫氣體短時間內快速溢出,且當班人員在未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冒險進入危險場所,吸入高濃度的硫化氫等有毒混合氣體,導致人員中毒,造成3人死亡。
企業管理混亂,未嚴格落實安全設施、汙染防治措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
調查報告指出,「9•14」事故是一起企業有關負責人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在未經設計、評估、批覆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廢水處理工藝,汙水處理廠當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作業致使廢水池大量有毒氣體溢出富集,且當班工人在未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冒險進入危險場所,吸入高濃度的硫化氫等有毒混合氣體,導致人員中毒死亡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涉事企業耀邦公司安全管理混亂,未嚴格落實安全設施、汙染防治措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擅自改變生產廢水處理方式,未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嚴格組織安全風險辨識防控及隱患排查治理,應急處置流於形式,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高臺縣委、縣政府未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工業園區組織機構設置不完整,人員配備不足,日常監管缺失;對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羅城鎮政府等單位未嚴格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失察。
高臺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未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和屬地監管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對耀邦公司違反國家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的行為失察。
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未監督企業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三同時」制度;未發現和糾正耀邦公司汙水處理系統不按規定履行環境影響評價程序即開工建設、未按規定履行環保竣工驗收程序即投入運行等問題;未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檢查職責,對耀邦公司汙水處理廠的汙水排放情況失察,未按要求對耀邦公司生產汙水處理設施設備的運行及達標情況、廢水排放情況進行檢查監測;在明知該企業汙水處理設施未經竣工驗收而投入使用的情況下,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制止並糾正該違法行為,直至事故發生;未嚴格開展對企業的環保設施檢查並及時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對項目建設嚴重失管失察。
此外,調查報告還明確了高臺縣應急管理局、衛生健康局、羅城鎮政府等相關責任主體的責任。
責成高臺縣委、縣政府及張掖市應急管理局、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等相關責任單位作出書面檢查
根據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調查報告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
27名責任人員,因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1人,移交司法機關3人,給予行政處罰2人,責令事故企業作出開除處理3人;給予政務記大過2人,政務記過5人,政務警告3人,誡勉談話6人,作出書面檢查2人。
責令耀邦公司立即停止一切建設、試生產行為,嚴格按照國家關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汙染防治措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要求完善相關手續,組織對所有崗位安全風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評估,並對現行汙水處理工藝組織分析、論證,同時邀請專家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估確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以上問題整改完成後報高臺縣政府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建議張掖市應急管理局對耀邦公司處以99萬元罰款。同時依據《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將該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建議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高臺縣衛生健康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企業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責成高臺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張掖市生態環境局高臺分局、高臺縣應急管理局、高臺縣衛生健康局、羅城鎮政府向高臺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責成高臺縣委、縣政府及張掖市應急管理局向張掖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據了解,下一步,張掖市將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入推進「以案釋法宣傳助推教育年」活動,組織開展各行業、各層級事故警示教育會,全面總結分析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研究制定符合實際的事故防範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安全監管,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消除事故隱患,嚴密防範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來源:中國環境App
編輯:邢翰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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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企業擅自改變廢水處理工藝造成3人死亡,事故調查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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