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廣西南寧市某「高層小區」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經事後確認,是一個24樓的孩子所為,不過因所拋物品為重達4磅的啞鈴,不免讓人感到驚心動魄。不過,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拋物小孩的父親」在第一時間出面澄清事實,並向受驚的業主道歉。
就「高空拋物」而言,一般而言,所拋物品要不是「重物」或「利器」,雖然在道德評價上會受到批評,但多數人不會太在意。但是,一旦「高空拋物」涉及「重物」或「利器」,問題就變得嚴重起來。畢竟,當「高空拋物」涉及生命財產安全時,就不止是簡單的道德問題。而這也是「24樓扔下4磅啞鈴」事件中較為讓人後怕的事情。
只是,當「拋啞鈴小孩的父親」出面道歉時,這樣一件驚悚之事,就瞬間變得張力更大。從媒體報導的口風中,我們也能感受到「道歉的父親」被賦予很高的評價,不僅當事小區的業主叫好,就連社交媒體上的外圍輿論,也獻出很多「掌聲」。
對於這樣一件「市井小事」,如若僅從觸發上來講,大抵是「道歉本身」的一種情緒驅動,但從更廣泛的社會層面而言,其中的「反向張力」更讓人值得去深思。這裡面關乎成年人的責任與擔當,以及成年人對於「熊孩子」犯錯後的處置尺度問題,都有必要從道德秩序中抽離出來,更集中的去爭辯。
其一:「高空拋物」的圖鑑裡,確實與所拋物品的危害性有關係。
事實上,「高空拋物」在樓宇成群的現代化城市中,並不陌生。甚至,在一些小區的樓宇牆面和宣傳欄中,就有明顯的「禁止高空拋物」的標識或宣傳語。只是,總有一些「熊孩子」或「熊大人」並不在意,總會冒大不韙去玩「高空拋物」。
只是,在拋物過程中,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她)們深知「高空拋物」是有一定的邊際的。沒有危害性的拋物,只會受到道德層面的譴責,而如「拋啞鈴的孩子」,顯然就屬於「拋物超限」,簡單的譴責早已難以平息事件的嚴重性,因為一旦砸到人,很可能就會釀成慘劇。
因此,在「高空拋物」評析中,拋物的危害認定,在隨著物品的危害性增加的同時,評價的尺度也會從道德範疇轉向法律領域。所以,對於同樣是「高空拋物行為」,小孩子拋一個皮球和拋一對啞鈴,所受到的評價完全不同。前者最多會被評價為調皮,後者就會被說成「熊」(此處同「兇」)。
當然,有常識的成年人,即便「高空拋物」,最多也是拋一些無傷害的物品,他(她)們很清楚,在不會被發現的情況下,被謾罵素質低能接受,但不一定願意承擔更大的責任,所以像「高空拋啞鈴」這種事情,一般來講,在成年人身上,發生的可能較小。然而,從文明的尺度上去看,不去「高空拋物」應該作為一種常識被人們熟知,而非成為一些人惡作劇的出口。
其二:孩子的「無知」應該教育,但大人的擔當不應該缺位。
孩子因「無知」、「犯熊」釀成大禍這些都很容易理解,但是作為成年人要是「無擔當」,就容易讓事情更壞,讓秩序徹底失去邊際。這或許也是「24樓扔下4磅啞鈴」事件後續延展中給我們帶來的一種啟示。同樣是處理問題,父親的「主動承擔」與「被動承擔」,對於事情的進展影響,完全會導致兩種結果。
雖然,從危害性上並不會有什麼可逆的修補,但從公共秩序的建立上,不免算是功德一件。一方面,孩子會在父親的教育和以身作則下,形成更好的行為認知;另一方面,作為鄰居們,在「高空拋物」沒有實質性的損失下,也能較為接受事情的處置方式。
所以,在對於類似的「孩子犯錯,大人處理」的問題上,大人的擔當意識不應該缺位,即便在一些時候,不出面也能糊弄過去,但出面一定會收到更好的秩序建設,這其中包括個體的,也包括周遭公共秩序的良性形成。
其三:「熊大人」泛濫的困境中,勇於直面的父親必定是一股清流。
關乎「有什麼樣的孩子,就有什麼樣的大人」,已經快成為一種「共判」。雖然,這其中有偏見的存在,但在「熊大人」泛濫的困境中,這似乎是人們在公共批判中最有力的一種直擊。而對於「出面道歉的父親」為何會獲得掌聲,實際上,就是來自於「熊大人」泛濫的「反向張力」。
依照「熊大人」的邏輯,像這種沒有出現「實質性危害」的「致命拋物」,能躲就躲。甚至,即便出現「實質性危害」後,也會躲起來假裝不知道。而這與「出面道歉的父親」,顯然形成很大的對比。所以,對於媒體輿論之上的掌聲,自然也是情理之中。
當然,對於處置的根本上,最大的共識還在於「講道理」。很多大人之所以「不講道理」,還在於「親緣關係」大於「道理本身」的秩序誤讀。這裡面並非強調,讓人們「六親不認」,而是在於正確常識的建立,以及評判體系的建設。
畢竟,只有在尊重道理的情況下,每一個人才能生活的更有尊嚴。因為,我們很容易能想像得到,如若在「高層的樓宇」之間,每個人都肆無忌憚的亂拋物品,那我們所處的生活又和地獄有什麼兩樣。所以,從大社會層面出發,「勇於直面的父親」必定是一股清流。
最後,也強調一點,對於公共批判而言,我們在看待一件事情時,一定不要陷入盲目站隊,好與不好,都不應該陷入道德範疇和牛角尖之列。很多事情的發生,都是多因素觸發的,糾結於一處的強力撕咬,終將不會迎來光明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