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最近,雲南玉溪
一起高空拋物案審判
男子因從23樓拋下香油、大米等
獲刑一年兩個月
男子23樓拋下香油大米等
獲刑一年兩個月
12月23日下午,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
對一起高空拋物案作出判決:
2020年7月15日23時許
被告人李某林在其居住的23樓室內
因發洩情緒
將半桶香油(5升裝)、半袋大米(25kg裝)
半屜鍋豬油(屜鍋重453.07g)
從住所陽臺拋至小區商鋪門前的人行道上
造成商鋪玻璃門及空調外機沾染大片油汙
造成經濟損失300元
據了解,該高空拋物墜落的人行道
系小區內部人行道
多家商鋪位於人行道旁,有行人、車輛過往
案發後,由於李某林在公安機關進行排查詢問時
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依法構成自首
庭前已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當庭無辯解
法院認定被告人李某林
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
網友紛紛表示:「就得嚴懲,太危險了」
「現在後悔都來不及了」
一直以來
高空拋物現象屢見不鮮
讓人氣憤不已
男子24樓拋下啞鈴鐵餅等
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14日凌晨
廣東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
南湖派出所接到報警
稱有人高空拋物,差點砸到路人
民警立即前往事發點
在現場發現了
兩塊直徑約20釐米的啞鈴鐵餅
一輛重約15千克的拖車
和一些散落的垃圾等物品
根據現場目擊證人敘述
和相關線索顯示
當日凌晨0時30分許
現場馬路對面的小區樓上
先後5次
拋下垃圾袋、啞鈴和小推車等物品
一名路人和路邊車輛險被砸中
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
最終鎖定在該小區某棟24樓居住的
一對夫妻陳某和劉某身上
隨後將二人傳喚至派出所
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二人承認當晚拋下的是自家物品
被扔下樓的各種物品
陳某回憶說
他當晚心情不好,在家喝酒
喝醉後發生的事情都已忘記
妻子劉某則稱
丈夫平時喝酒後脾氣不好
當晚勸他不要喝酒
雙方發生爭吵後
自己便獨自回房睡覺
不清楚之後丈夫高空拋物的事情
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陳某已被羅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本文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ID:zgzs001)綜合整理自深圳晚報、N視頻、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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