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個 孩 子 好 作 伴 文:王 託 弟
畢業那年我27歲,四年後,也就是在我31歲時,生下兒子小威威。
之於我這種以求學之名進京,繼而憑自己的努力在京城紮根立足的女孩子,畢業四年後有了寶寶,其實,不算晚,尤其環視四周,目睹現在還有不少渴慕婚姻卻尚未嫁娶的同齡人,便因自己結婚生子的步伐不晚而倍感幸運。
儘管如此,儘管我以為自己在生孩子這件事上可謂不急不緩,簡直是恰逢其時,但媽媽卻沒少為我勞神費心,她甚至多次直言催勸,讓我趕緊生個孩子。
是呢,當其他人覺得你還飛得不夠遠時,只有媽媽以為你離她已經足夠遠;當其他人覺得你混得也就那樣時,只有媽媽以為你已經很優秀;當其他人對你結婚生子無感時,只有媽媽以為你需要有個孩子。
媽媽催我生孩子的理由很簡單很樸素,她說:「身邊有個喘聲,就有人給額的娃作伴了。」
言中之意彰彰。
媽媽讓我生孩子,並非出於為我成家立業、生兒育女的人生大事考量,而僅僅,僅僅是為了讓我身邊有個聲音,讓我在一個人的時候,不至於滿屋空寂,也就是說,她關心的並非孫兒,她只是關心自己的女兒。
記得好幾次,我戲謔地回復媽媽:「那我先養只狗吧,娃嘛,還生不起哩。」
媽媽卻說不一樣,她說娃娃給一個女人帶來的意義狗不能,還說:「有狗的房子不一定是家,有娃娃的房子才叫家。養活嘛,生下來就能拉扯大——額把你們五個都拉扯大了。」
那時,我也是將近三十歲的人了,兼之生長在一個龐大的家族,看得多了,關於生活、關於人生、關於生命等命題,雖然尚未結婚生子,但也看得明白,所以,我怎麼會不知道「家」是什麼:有至親至愛的地方,才是家。
可當時,在北京,放眼望去,無垠的荒野中,只有小汪——從男友到老公——和我相依為命,而他,還算不上我的至親至愛。
一個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會發現:少不經事時奉若生命的愛情,畢竟只是人生的錦上添花;只有風雨同舟、養老撫幼的婚姻,才是你人生的雪中送炭。家,則是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在歲月的洗禮淬鍊後,綻放出來的花兒;家裡的人,才是你的至親至愛。
他鄉難為家,從2005年負笈進京時我就知道這個道理,故而對七年沒有親人陪伴的求學生涯甘之如飴,因為當時以為,遠離家鄉和親人是為了往後餘生和親人相依為命的權宜之計——畢業,肯定是要回去的。
結果是,畢業後在小汪軟磨硬泡下,我忘記了進京的初衷,沒有回到我的家鄉、回到我親人的身邊。
我是心中沒有「埋骨何須桑梓地,人生何處不青山」這句詩的人。在我的心中,無論活著時置身何地,死後定要埋骨桑梓的,因為那裡是我唯一的青山。
然而,當答應了小汪放棄回家的那一刻,我便知曉,無論身前何地,我身後的青山,就算不是北京,也斷不會是家鄉了。
記得那些年,我和小汪搬至亦莊,沒有親人,朋友也寥寥,小汪隔三差五值夜班,然後呢,不上班的時候,我一個人就在房子裡,看書、寫字,看著看著就睡著了,睡醒了接著看書、寫字。
那時自詡是個文藝青年,沉浸在一個人的光陰裡不能自拔,一副越孤獨越享受的樣子,且對那些生養了孩子的同齡人的焦頭爛額的模樣報以同情和不屑。
可我享受的樣子,在媽媽看來,很可憐,每次電話得知我又一個人在家,在看書、在寫字,她莫不哀嘆一聲,並以建議早日生個孩子對我自命帝王般的生活予以全盤否定。
不管媽媽是否催勸,作為一個女人,結婚、生子,當時機成熟,我一樣也沒想過落下。於是,29歲,領證結婚;31歲,生下兒子小威威。
如媽媽所願,從生下孩子,是有人給我作伴了,這是她意料之中的事。
但出乎我們所有人意料的是,從小威威呱呱墜地那一天起,我便不再是我了。在家看書、寫字肯定成為不可能;睡到自然醒堪稱奢侈,缺覺成為常態;我也不再首先是媽媽的女兒了,而是首先是小威威的媽媽了,從被操心的人變成操心的人。
為人父母,真是操不完的心吶。
如今六七十的父母,每天也為我們姐弟五個操心不止呢,讓他們省心些,他們偏不,說什麼「父母不死兒不大」。言下之意,就是只要他們活著,我們五個再大,在他們眼中也是孩子,就有他們操不完的心。
看來,這生孩子啊,是一條不歸路。想到我七老八十時也在為小威威操心,頭疼呀!
哎,也不知道這小子,今天在幼兒園中聽老師話了沒?有沒有抓小朋友?有沒有被小朋友抓?和老師小朋友相處得是否融洽?中午吃啥了?這孩子,何時才會不挑食……
越想越勞心,越想越覺得生孩子收支嚴重不平——什麼陪伴我,簡直把我都搭進去了。拿起手機就去質問媽媽:「不是讓我生個娃好給我作伴嘛,現在好了。有時真煩人!」
視頻中,媽媽竊笑不語,倒是父親,伸過頭來,說:「你以為養娃娃就那麼容易?容易了,還叫活人嘛。娃娃,你還碎著哩……」
父親又要開始他的長篇大論了,但,我喜歡聽。
恍惚中,七老八十的我,在小威威面前正喋喋不休,而他,已經是個四五十歲的大男人了。我說著,他聽著,彼此陪伴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