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吉林省市場
監督管理廳公布2021年首期食品
抽檢信息。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4類食品共492批次樣品,合格樣品483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
7批次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7批次豆芽檢出不合格4-氯苯氧乙酸鈉不合格,分別為: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鎮果蔬鮮水果蔬菜大賣場銷售的標稱浩源菜站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計量稱重)、二道區新苑市場麗華豆製品攤床銷售的標稱寬城區永升蔬菜種植園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計量稱重)、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鎮優品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鎮胡三蔬菜商店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計量稱重)、吉林市豐滿區榮老六蔬菜批發行銷售的標稱楊亮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計量稱重)、綠園區同鑫水產品綜合市場谷利偉豆製品攤床銷售的標稱吉林省燒鍋豆製品有限公司為進貨來源的綠豆笨芽(計量稱重)、二道區新苑市場麗華豆製品攤床銷售的標稱寬城區永升蔬菜種植園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計量稱重)、吉林市豐滿區王興龍蔬菜批發部銷售的標稱趙貴祥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計量稱重)。
4-氯苯氧乙酸鈉為苯氧乙酸類化合物,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 11 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的豆芽。
2批次飲料檢出酵母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飲料檢出酵母不合格,分別為: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長春第四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聚客隆食品經營有限公司生產的旺清大白梨梨味汽水(550ml/瓶、旺清商標、生產日期2020-08-21)、吉林省威寶恆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自由大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聚客隆食品經營有限公司生產的旺清大白梨梨味汽水(550ml/瓶、旺清商標、生產日期2020-07-28)。
食品中酵母菌含量超標,說明該食品的生產環節衛生把控不嚴,以及這種食品已過分發酵,容易變質。酵母雖然本身並非有害菌,但酵母超標會引起食物變質,食用酵母超標的食物可能引起腹瀉,危害人體健康。《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規定,飲料(固體飲料除外)中酵母菌應≤20CFU/mL。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吉林、四平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長春、吉林、四平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關於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20CFU/mL 遼寧奉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7 吉林市聚客隆食品經營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棋盤街1--1號 吉林省威寶恆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自由大賣場分公司 長春市二道區自由大路197號 旺清大白梨梨味汽水 550ml/瓶 旺清 2020-07-28 酵母║880CFU/mL║
≤20CFU/mL 遼寧奉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8 寬城區永升蔬菜種植園 寬城區團山別墅6棟 二道區新苑市場麗華豆製品攤床 二道區新苑市場內 綠豆芽 計量稱重 / 2020-11-10(購進日期)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72.3mg/kg║不得檢出 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 9 趙貴祥 趙貴祥 吉林市豐滿區王興龍蔬菜批發部 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江山商業園二期64號菜庫 黃豆芽 計量稱重 / 2020-11-12(購進日期)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121mg/kg║不得檢出 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
(來源: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