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各樣的兒童玩具,它們的質量如何?6月1日上午,江蘇省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領域的抽檢兒童遙控玩具的抽檢結果。結果表明:兒童遙控玩具不合格率很高,電磁汙染嚴重。
這次抽檢,江蘇省工商局委託江蘇省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對南京、蘇州工業園區、南通、連雲港、揚州、宿遷6個城市的流通領域的抽檢兒童遙控玩具(主要有遙控飛機、遙控汽車、遙控坦克、遙控動物等4個種類)98個批次,基本覆蓋了國內市場上目前銷售的主流品牌。抽樣商品來自於上述6城市的超市、商場、玩具專賣店。生產企業全部來自廣東省,其中汕頭地區最為集中。檢驗項目有輻射雜散、使用頻率、佔用帶寬、載頻容限等4項。經檢驗,合格3批次,不合格95批次,合格率為3.1%。
輻射雜散項目有84個批次不合格,使用頻率有26個批次不合格,佔用帶寬有56個批次不合格,載頻容限有51個批次不合格。
使用頻率、佔用帶寬、載頻容限、輻射雜散均是空中無線電信號的主要技術指標。這些技術指標不合格的產品在工作時會或佔用、或部分侵入周邊別的設備的工作頻率,對其它無線電業務造成幹擾。如輻射雜散是發射了除本身工作頻段以外的無用電波信號。無用電波信號過大,會干擾和影響其他無線電設備正常工作,導致性能降低、功能失靈或誤動作,在一些場合會產生比較嚴重的後果。如影響周邊電器設備的正常工作,在機場附近可能影響到飛機與地面塔臺的通信,給正常的業務造成危害。其它三個指標不合格,會直接佔用別的正在使用設備的頻率資源,對其它正在使用的正常業務受到幹擾。
從檢測結果來看,大部分商品輻射雜散超標在10倍以上,個別產品甚至比限值高出近百倍,可見無線遙控玩具發射裝置電磁汙染的嚴重程度。
據了解,為保護電磁環境,保障無線通訊安全,世界各國均將無線電發射裝置作為監管的主要內容。我國無線電管理部門也對無線電遙控設備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工業與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發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設備的技術要求〉的通知》信部無 [2005] 423號。這個文件對遙控玩具的輻射雜散、使用頻率、佔用帶寬和載頻容限都有詳細的規定。
導致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一些兒童玩具生產廠家不重視或不了解無線遙控玩具的電磁危害,不按標準要求組織生產遙控玩具;二是生產企業出於追求利益、減少生產成本,未按要求進行產品設計和生產;三是企業的研發、質量管理能力有限,產品不符合相關的要求。
針對目前市場狀況,江蘇省工商局消保分局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不購買質量差的遙控玩具,質量差的玩具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辨別:一是結構上不能有造成機械損傷的危險,外殼、邊角不應有割傷皮膚的稜角及鋒利的切面;二是其材質特別是小部件應是無毒無害的;三是其包裝應清楚地表明其應符合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要求,對於無線電遙控玩具無線發射性能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標誌與標識,如CMIIT ID號等。
對於遙控玩具,為避免電磁汙染和電磁幹擾可作如下選擇:
1、選用紅外遙控玩具。紅外遙控是利用近紅外光傳送遙控指令的控制技術,具有抗幹擾能力強,信息傳輸可靠,功耗低,成本低,易實現等顯著優點。而且對其他電器設備、無線通信設備等幾乎無幹擾。
2、對於無線電遙控玩具應購買帶有發射設備型號核准代碼(CMIIT ID號)的遙控玩具。這樣的玩具的性能經過有關部門的考核,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3、儘量選擇在空曠區域操作遙控玩具,以免對其他無線電設備產生幹擾。特別提醒消費者不得在機場等重要場所附近使用遙控飛機,如果在機場玩遙控飛機(特別是帶航拍功能的),有可能會影響到機場雷達的正常工作,會影響到飛機與塔臺的正常通信,從而影響機場飛機的正常起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