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廣州日報圖)
晶瑩剔透的果凍類食品,是很多小朋友的最愛,雖然如今市面上出售的果凍外包裝上均標註有「三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的字樣,但還是很多寵愛孩子的家長會買給小朋友吃。
然而,近日深圳卻發生了一起樂極生悲的事,一名一歲幼童因為吃了果凍而噎死。最終保姆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一歲兒童因照顧不周竟吃了個果凍而夭折,家長心痛欲絕的同時亦追悔莫及,而保姆李某也因自己存在過失,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近日,南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小童吃果凍窒息死亡
案情顯示,家住在深圳市南山區某住宅區的張某通過深圳市某家政公司僱用保姆李某,照顧自己剛出生的兒子小晟。
今年1月某日,保姆李某獨自一人在家照看。待小晟睡醒,李某就到冰箱拿出果凍,沒看果凍外包裝上「三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字樣就用湯勺餵他吃。當餵到第三勺時,小晟突然表情停滯,李某覺得可能是梗咽了,便用手拍其背部,後抱著小晟找小區保安求救並通知張某。但當張某趕回家時,120醫務人員已經確認張某兒子窒息死亡。
近日,南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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