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老曹家養了一隻小狗,鄰居說被小狗咬了,討走了老曹人民幣一萬五千塊錢。錢是給了,但老曹想不通,要賠這麼多嗎?
為什麼要賠這麼多?
曹坤林:我沒工作,沒有退休金。我老婆中風,我兒子做保安,2000多塊錢一個月,還有一個孫子,我心裡覺得真的出了什麼大事情,他說一萬五,我就一萬五賠給他。
老曹是桐鄉人,家裡養了一條中華田園犬,白天帶出去遛遛,晚上關在家裡。5月28號晚上老伴開門倒垃圾。門一開,狗就跑到外面了。
老曹和老伴都已年過七旬,等他們追出去的時候,小狗已經把三樓的鄰居給咬了。
曹坤林:(咬到她哪個地方了?)這裡,小腿上。
老曹一邊道歉,一邊把狗拉回家。第二天中午,三樓的鄰居到老曹家,也不談打針看病的事。
曹坤林:他說他認識兩個人,都是被狗咬了一口,有一個,被咬了之後,三天就死掉了。還有一個到現在還沒好,每年要付他三萬塊錢,什麼時候好,賠償什麼時候停止,那麼我心裡急了,給你一萬五,就與我無關了。
老曹一聽就怕了,當場給鄰居一萬五千。鄰居寫了一份協議給老曹,大概意思是:老曹家的狗,咬了我的老婆,經過協商,雙方達成一致,老曹一次性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合計一萬五千塊。
鄰居拿錢走人,但是老曹越想越不是滋味。因為老曹家條件不好,他每天出去賣菜,一個月也就賺2000塊錢,一萬五要賺大半年。一氣之下,老曹把養了多年的狗打死了。
事情發生以後,老曹也沒有心情賣菜了,菜場的同行知道情況之後,覺得老曹被人家敲竹槓了。
菜場攤主 沈女士:這不是敲詐嗎?看病的話,給他五百塊錢,夠意思了已經,夠客氣了。前年我養了個小白狗,咬了人家一口,看一下是270塊錢,我給他300塊,他還還了我30塊。
大家認為,狗咬人,賠償是應該的,但是也不用賠一萬五。這個鄰居完全是獅子大開口,欺負老實人。而老曹的兒子認為,自家的狗也不是瘋狗。
老曹兒子 朱利強:那要是瘋狗的話肯定很嚴重的,那你當時跟我父親說的時候為什麼要嚇唬我父母呢?你可以等我回來再說啊。既然錢已經拿了,那麼發票什麼的一定要出示的,花費多少,剩下多少,要有個說法。
曹坤林:憑良心,你要稍微退給我點,你去掉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你拿走一點,要稍微退給我一點。
那麼這個鄰居到底傷得怎麼樣,為什麼會討一萬五千,這筆錢是怎麼算出來的?記者上樓了解情況。但是白天家裡沒人,記者晚上再去。
鄰居 馬師傅:咬完之後,晚上去看的,去看嘛,五百塊錢一針,打了五針。
馬師傅就是上門談判的鄰居,被咬的是他老婆。他說老婆腿上有三個地方被咬傷,狂犬疫苗打了五針。記者提出想看看傷口,但是被拒絕了。
馬師傅的意思,既然協議已經籤了,賠償也收了,事情就到此為止。而一萬五的賠償,主要是醫藥費、精神損失費,馬師傅承認,一萬五的賠償不低,不過他是想讓老曹花錢買個教訓。
馬師傅:這個狗是不應該養的,人家養的是寵物狗,他養的是草狗。在小區裡養這種狗是不好養的,被狗咬一口,人心裡慌得要死的,這個狗也臭得要死。我的目的不是要這麼點錢,我們目的主要是讓他賠了這個損失,不要再養這個狗了。
雖然嘴上說,不是為了鈔票,但是現在,狗已經被老曹處理了,馬師傅還是不願退還一分錢。那麼這筆一萬五的賠償,到底合不合理呢?
浙江國毅律師事務所律師 祝丹華:咬傷了其他人,那麼老大爺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目前情況下,沒有產生其他併發症,沒有產生其他的後果的話,一萬五千塊錢,合理性上可能值得懷疑。
根據《嘉興市犬類管理辦法》,發生犬只傷人事件,狗主人需要承擔醫藥費並賠償損失,而法律上支持的合理損失,主要是誤工費。但是不管怎麼算,應該都不會高到一萬五千塊。
律師建議,老曹可以找街道司法所,請他們幫忙調解。實在不行還可以上法院打官司,申請重新認定賠償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