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聲音
市民童先生反映:浦東新區洪山路蔓趣公園內有個「天然舞廳」——二三百平方米的開放式通風「方亭」,頂上是一大片遮陽綠化。每天早晚,這個空間便成了「舞廳」。跳舞者雲集,可伴舞用的高音喇叭聲實在是太過刺耳,我們這些在公園裡鍛鍊休閒的老人真是受不了。我們曾多次投訴舉報,均無效果。
編者按
社會生活噪聲擾民是個老問題了。每每夏季來臨,這一類投訴就特別多。參加娛樂健身等活動的居民自然對「噪聲」之說不以為然,可對附近其他居民而言,「噪聲」往往令其不堪忍受。
雖然《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辦法》已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可噪聲投訴依然無明顯下降趨勢。眼下,隨著本市60座公園延長開放時間,相關投訴將呈階段性增長態勢。浦東蔓趣公園只是其中一個案例。同樣一首樂曲,有人覺得是噪聲,有人覺得是妙音,這就是社會生活中不同群體在權益訴求中的多樣性。如何在多樣性中求得平衡,這或許才是解決之道。
記者隨訪
現場:音樂聲「震耳欲聾」
7月17日早晨7時,記者來到蔓趣公園。高音喇叭播放的舞曲震耳欲聾,讓記者都覺「震撼」!
附近居民介紹說,「舞廳」存在至少已15年。「以前頂上沒遮陰的,後來公園給加了『綠頂』,來跳舞的人更多了。」記者詢問舞興正酣的居民為什麼要把音量調那麼大,回答是:「伴奏響,跳舞才有感覺!」
可在離「舞廳」不遠的綠陰下,四位正在打麻將的老人卻怨氣十足:「聲音這麼大,別人能吃得消麼?」其他正在鍛鍊的居民也圍攏過來,七嘴八舌指責高音喇叭實在太吵。
居民們說,公園方面前不久在「舞廳」外圍安裝了一道牆希望能隔音,可實際上效果並不好。
園方:多方勸導成效不大
公園負責人張園長坦言,對於居民反映舞曲擾人的投訴,園方也組織管理員積極勸導,並向主管部門匯報;還向當地派出所、街道和居委會求助過,警察也多次現場參與過協調,但效果都不理想。「警察來了,居民就把聲音調低,可警察一走,居民又不自覺地把聲音開大了。」
為此,街道和附近居委會組織了10人規模的志願者隊伍,在園內巡視檢查,一發現聲音過吵,便及時勸阻。但由於志願者一般是早上8點後「上崗」,而夏季公園5點開門,在志願者「上崗」前的「真空期」,噪聲就很難控制了。
措施:園內限定「70分貝」
張園長稱,最近他剛參加了由浦東新區公園管理所召開的碰頭會,內容正是關於區內16家「國有」公園噪聲的防治問題。會議再次明確了公園和城市公共綠地高音聲源的強度上限是70分貝,這也是業內對「擾民噪聲」衡量標準的一個普遍共識和約定。
不過,記者發現,《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辦法》中並沒有「70分貝」的描述。而根據國家《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70分貝已是工業區甚至交通幹道附近區域「噪聲」的判定標準。也就是說,當下社會對廣場舞噪聲的「容忍」,已經放寬到了國家標準的最寬限度。
「區內公園就要配備分貝儀了,不過到位時間尚不清楚。據說金橋公園已經開始試點。」張園長略帶欣慰地告訴記者。
問題分析
「70分貝」限值未必有效
「12345」市民服務熱線對最近254件社會噪聲擾民投訴進行了分析,特定公共場所如健身、娛樂活動所發出的噪聲投訴達58件。抽查其中32件回訪發現,僅有7件解決,解決率墊底。投訴市民普遍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批評職能部門不認真處理噪聲擾民事項。
其實,「70分貝」出現之前,《辦法》已明確規定:每天22點至次日6點,居民區旁的公園、公共綠地、廣場、道路等公共場所,不得開展使用樂器或音響器材的健身娛樂活動;其他時間開展健身娛樂活動,不得使用帶有外置擴音裝置的音響器材。也就是說,高音喇叭根本就不能用。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警告處罰。
既然如此,為何投訴解決率如此之低?採訪中,記者曾和趕來現場處理糾紛的「110」民警聊過這個話題:「一般情況下,現場勸阻都會有效果,只有警告後不改正的,才能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而且,這樣的社區糾紛,公安機關通常本著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態度,選擇調解處理。
另據「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一些區縣的公安部門,接到投訴後,往往會以「公園噪聲問題應由園方作為主體部門處理」為由,將「皮球」踢給綠化部門,令投訴得不到有效處理。
試想,禁用高音喇叭都做不到,「70分貝」的限值,會有效嗎?在大功率音響設備播放的音樂聲中,居民們舞興正酣。本報記者馬松攝
解決之道
社區治噪需「軟硬兼施」
公園、廣場具有休閒功能,市民在此唱歌跳舞是正常訴求;周邊居民渴望安靜環境,同樣也要求合理。那麼,如何才能平衡各方不同的需求?
《辦法》第8條提供了一種操作思路:公共場所的管理方,如公園管理者、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等,應該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健身、娛樂等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以及受影響者制定噪聲控制規約;通過合理劃分活動區域、錯開活動時段、限定噪聲排放值等方式,避免幹擾周圍生活環境。
循著這個思路,閘北公園正在積極探索:早在去年2月,公園就已實行「園內環境噪聲不能超過70分貝」規定,並在園內安裝噪音檢測牌時時監測;管理人員巡視時也配有手持噪聲監測儀,發現數字超標,就上前勸阻。「降噪」初期成效不錯,可一段時間後,噪聲再度「回潮」,人一多,聲音一雜,就輕鬆突破「70」。「大家必須從自身做起,每個人都需要控制產生的噪音」,5月16日,市綠化和市容局組織公園志願者、居民和跳舞人群領隊一起座談,商討自律管理措施。據閘北區綠化管理署透露,自律管理措施中約定了健身跳舞的時段、多批跳舞人群共用一個喇叭等內容,這些措施目前已經實施。關於喇叭尺寸、功率等一些更為細緻的條款,尚在協商中。自治管理辦法細則經反覆推敲、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後,還將以文字版形式發布。
另外,公安機關可以依據《辦法》,配合公園管理方,對噪聲頑症採取強制手段。只有「軟硬兼施」,方能解「噪聲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