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大河健康報記者 梁露露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糖水燕窩」事件,讓燕窩這一風頭正勁的養生圈網紅食品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據報導,有網友稱網紅辛巴直播間售賣的茗摯品牌「小金碗碗裝燕窩」是糖水而非燕窩。
消息一出,辛巴「糖水燕窩」一事就引發熱議,並登上熱搜。
來源 微博
隨著「糖水燕窩」事件的持續發酵,「即食燕窩就是糖水?」「燕窩其實是一場騙局?」「燕窩到底有沒有滋補美容功效?」等問題頻頻引發網友熱議。
購買燕窩,到底是不是交智商稅?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
燕窩有一定營養但不可過於迷信
河南省人民醫院營養醫師王雯介紹,燕窩本質上是一種鳥窩,是金絲燕等同屬的玉燕在銜食了海中的小魚、海藻之後經過消化,將消化腺分泌物與絨羽一同築造而成的窩巢。由於其形態酷似陸地上燕子的巢,因此被賦予「燕窩」之名。
從現代營養學角度分析,每百克幹燕窩中含有蛋白質49克、碳水化合物3克、水分10克以及少量的礦物質鈣、鐵。
燕窩當中所含的蛋白質大部分為上皮細胞分泌的黏蛋白(俗稱「口水」),僅含有一種人體必需胺基酸,和人體所需的8種必需胺基酸相差甚遠,因此不屬於優質蛋白質,難以被人體吸收。
在燕窩中,其生物活性的主要成分——「燕窩酸」,實際上是唾液酸的俗稱。
唾液酸特指「N-乙醯神經氨酸」,它最初由牛頜下腺黏蛋白中分離而出,也因此得名唾液酸。唾液酸有一定的清除自由基的作用。
唾液酸的主要來源是母乳和奶製品,包括人乳、牛奶、羊奶、酸奶、奶酪等,母乳初乳中的含量最高,在1.5g/L左右。
唾液酸的另一個重要來源是蛋類食品。在蛋清中,唾液酸的含量為0.2%~0.3%。
「目前檢驗燕窩品質高低的重要指標就是唾液酸的含量,高質量的燕窩唾液酸含量可達10%左右。」王雯講道,燕窩有營養,但是不可過於迷信。
實際上,燕窩的養生保健價值並沒有吹噓的那麼高,完全可以用其他食品替代,如雞蛋、牛奶,吸收率高,關鍵還便宜。
來源 某電商平臺
「糖水燕窩」多存在添加劑超標
王雯告訴記者,「糖水燕窩」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海藻酸鈉和乳酸鈣等添加劑超標。
鈣劑會導致海藻酸鈉形成凝膠,這就是視覺上很多人誤以為的燕窩。
燕窩常見的摻假方式主要有三種:
刷膠掛漿
將瓊脂、銀耳、豬皮和澱粉等加工品或其他膠質塗抹在燕窩挑完毛後的天然縫隙上,降低燕窩純度,增加燕窩重量,使其結構變得緊緻美觀。
粘碎增重
將隨燕毛脫落的燕碎進行處理後,利用燕窩自身的黏性重新粘回燕盞底座。一些劣質燕窩被混入名貴燕窩中以次充好,如用草燕等劣質原材料加工混入燕條、燕碎等。
添加其他物質
添加銀耳、卡拉膠、紅色海藻、豬皮、雞蛋白、明膠等到燕窩中,用以製作即食燕窩罐頭、燕碎等偽燕窩產品,「糖水燕窩」便由此而來。
「鑑別燕窩真假的方式有兩個。一個是凱氏定氮法,檢測燕窩裡胺基酸種類及胺基酸比例,以跟其他摻假物質進行區別。另外一個是光譜測定法,用紫外光譜法對燕窩進行真假鑑別,燕窩在特定波長處有特徵波峰和波谷,銀耳、豬皮等偽品均不具備該光譜特徵,因此可用紫外光譜法鑑別進口燕窩的真假。」王雯講道。
王雯提醒,消費者購買燕窩時要看清產品類型、配料表和有效成分含量。比如這次的「糖水燕窩」,標註的是飲料,並沒有標註保健食品批號。
來源 某電商平臺
主播承諾退一賠三現實卻是索賠難
上海市協力(鄭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張媛媛表示,我國是燕窩的消費大國,但目前國家層面並未出臺相關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標準。
可供參考的是燕窩專家委員會於2018年發布的《中國藥文化研究會即食燕窩團體標準》,但該標準並非國家強制性標準,僅是行業內部的自我約束。
消費者購買到不合格的燕窩時,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
張媛媛講道,即使燕窩缺乏國家強制性標準,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但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在滿足該規定的情形下,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主張十倍懲罰性賠償或損失三倍的賠償。
「糖水燕窩」事件曝光後,辛巴團隊提出了先行賠付方案,召回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該品牌燕窩產品,主動承諾退一賠三。
來源 微博
不少人在社交平臺上為辛巴的主動擔責點讚,轉過頭卻發現「索賠」很難。
「糖水燕窩」事件曝光後,記者申請涉事燕窩的退貨退款,退款成功,顯示訂單完成。然而記者詢問涉事商家退一賠三何時開始,卻始終沒有得到答覆。
還有的消費者稱,發貨的天貓店鋪回復「不給賠償」,理由是「辛選方面發出的聲明內容沒有與我們品牌方商量,直接發出」。
該事件後續如何,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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