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315晚會上,曾特別報導過關於家禽、家畜等飼料添加問題,曝光黑心養殖戶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其中包括大量抗生素。對食物進行不法添加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月2日,長興警方在龍山街道抓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嫌疑人劉大利(化名,男,65歲,長興人)。
什麼情況?
2019年12月31日,根據縣市場監管局和縣農業農村局傳遞來的線索:在對某飯店進行監督抽檢時,檢測出雞肉裡含氧氟沙星成分。縣局偵查打擊中心高度重視,立刻展開調查。
本著對經營戶和消費者負責的原則,民警迅速查找到該批雞肉源自劉大利的養雞場。在對其養雞場的雞進行檢測後,發現確含有氧氟沙星成分。民警嚴厲警告劉大利不得在雞飼料中添加氧氟沙星等藥物。
然而,劉大利置若罔聞,仍暗地裡給飼養雞餵食氧氟沙星。再次檢測鑑定時,民警發現劉大利的雞中含氧氟沙星290ug/kg。
調查中,民警還在劉大利的養雞場發現調配好的混有氧氟沙星和板藍根的飼料。在證據面前,劉大利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劉大利交代,雖知飼養雞不得添加氧氟沙星等藥物,但聽說這些藥物能提高雞的免疫力,就抱著僥倖心理明知故犯。
目前,劉大利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刑法》第144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道路千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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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
審核:朱寧暉
編輯:陳瑤
來源:長興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