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卜光才送達了起訴書之後,法院如期開庭,審判員、辯護人、人民陪審員,還有我,都如期到庭。
審判長:下面進入法庭調查,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被告人卜光才對指控的事實有無異議?
答:有異議,我沒偷車,不是我幹的。
審判長:你認罪嗎?
答:不是我幹的,我認什麼罪。
審判長:下面由公訴人進行訊問。
……
問:偵查案卷顯示,你在偵查階段對部分材料拒絕籤字,為什麼?
答:我沒盜竊硬說我盜竊,凡是有盜竊字眼的我都沒籤字。
問:卜光才,偵查人員從你家樓下搜查出的電動車是你的嗎?
答:公安機關沒給我說搜查,反正把我帶走時接著把電動車也開走了。
問:公訴人問你的意思是,那輛電動車是你的嗎?
我敢保證,他一定會說是自己的,因為不說是自己的,往往還得解釋是誰的,面對的麻煩會更多。
答:當然是我自己的,我是在前年花8000塊錢買的。
問:那你的車右後車門怎麼有凹陷?
答:我想不起來了。
有時候,「想不起來」四個字是對公訴人最大的挑戰,真的。
問:那這麼說,你自己的車,你連怎麼形成的凹陷都不知道了,是這樣嗎?
答:……(故作鎮靜)哦,我想起來了,是有一次我自己撞的,我覺得好不好看的都無所謂,所以也沒修。
問:那你再說說其他部位的特徵?
答:是銀色的,沒有牌照。
問:那你看看是這輛車嗎?(展示從派出所拍攝的車輛照片)
答:……(看了很長時間)好像是我的
問:你再看一下局部特徵,右後車門有凹陷,車尾燈用膠布包起來,後保險槓上也有凹陷,是你的嗎?
答:是我的
很確定,其實他非常清楚,對他而言可能說得越多錯得越多,反倒不如通過其他人的嘴說出來,反正有圖有真相。
問:2017年4月10日夜裡,你幹嗎去了?
答:忘了。
問:監控錄像顯示,你在當晚開著你的電動車出去了,你去幹嗎的?
答:……是嗎?我可能出去拉客了,以前不是跟你說過嗎。
明顯語速變慢,他正在回憶當初我提審他時是怎麼說的,以保證能跟當庭說的保持一致,這是聰明的做法。不過,對於去哪兒拉客、拉了哪些客,其實根本都不需要問了,別說他不會回答,就算回答了,也沒任何作用。
上面只是訊問的一個段落,所問的問題還有很多,哪怕知道卜光才不回答的也要當庭問清,否則法庭對其態度是不知曉的。
審判長:下面由公訴人進行舉證……
公訴人:……
還是上面那些證據,如果不對證據進行加工的話,恐怕沒有人會認為這件事情就確定是卜光才幹的,畢竟確實排除不了合理懷疑,但是我用十幾天時間製作的PPT關鍵時候起了關鍵作用,每一幀動作、每一幅照片都用文藝片兒的規範……快進或快退已經不能滿足對任何局部細節的要求。比如:一個監控畫面,既要展現出拍到了什麼,也要展現監控探頭的位置,這讓人能更好理解並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