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配圖)
今年44歲的閻某(化姓)是長興夾浦人,婚後和丈夫在夾浦鎮做噴水織機生意,年收入三十萬左右。但受今年疫情等因素影響,閻某家裡的噴水織機廠停工了三個多月,加上復工後效益也不好,家裡一下子沒有了什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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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閻某來到熟識的雉城街道某當鋪,和老闆娘阿菊(化名)閒聊,無意中提及家裡噴水織機廠需要支付工人工錢,但是當下實在沒有能力支付的事情。
閒聊過程中,阿菊注意到閻某身上戴著顯眼的金手鐲和金項鍊,沒有考慮到真假,朋友之間出於好心,也想要幫助閻某渡過難關,故而建議閻某先把身上的黃金首飾抵押在店裡,換一些錢應急,等有錢了再贖回去,作為朋友可以適當少收一些保管費。
而當時閻某身上戴著的其實都是從微信上購買的高仿金手鐲和金項鍊,價格都只有在300-500元之間,由於當時籌錢心切,想到阿菊可能辨別不出真假,於是便將包括放在包裡的另外一隻高仿金手鐲在內的三件金器取下給了阿菊。
出於朋友之間的信任,阿菊沒有仔細辨別,誤以為都是真金,便直接進行了稱重。最後,閻某以共計6萬元的價格活期抵押了三件高仿金器。
拿到錢後的閻某將6萬元用於支付工人工資和日常開銷,很快就揮霍一空。
由於噴水織機運作十分耗電,沒多久時間,閻某家裡又需要資金支付電費共噴水織機廠運轉。
嘗到甜頭的閻某便想到以同樣的方式詐騙阿菊的錢財。
2月16日,閻某在微信上再次購買了一條高仿金項鍊拿到商行,稱重後以26400元的價格抵押在阿菊店裡,詐騙所得贓款大部分用於繳納噴水織機廠電費,其他的用於其日常開銷。
3月9日、19日,閻某又因為支付車貸、繳納房租、噴水織機廠汙水處理等事項需要用錢,便以同樣的方式購得高仿金手鐲、金項鍊,並以37600元的價格抵押在阿菊店裡。
▲抵押的假黃金
直到3月20日,阿菊發現金器有問題後才向長興警方報了警。
7月6日上午,長興縣公安局偵查打擊中心民警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閻某抓獲,通過大量工作,現已將所有贓款退賠被害人。
▲抓獲犯罪嫌疑人
▲退賠贓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閻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長興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查,2020年1月至3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閻某在明知網購的金器為假貨的情況下,仍舊多次將網購的假金貨典當至海興路某某商行內,詐騙所得人民幣12萬餘元。
▲阿菊(化名)送來錦旗致謝
龍警官提醒
目前很多典當行收金器等當品時,主要靠肉眼觀察光澤、火燒、測密度等簡單手段來把關,如果不仔細檢測,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抓住漏洞。
此外,對小型的當品也不可掉以輕心,有條件的典當行也可以考慮配備鑑別儀器。同時,典當行一定要查驗客戶的身份證,記錄下號碼,對於客戶所留的聯繫方式,要當面進行鑑別,最好要求客戶提供典當物品的購物發票,並仔細核對發票的真偽。一旦發現假黃金首飾,請立即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