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圖片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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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珠寶商報導過多次有不法分子通過網購合金、摻假的方式賣假黃金給珠寶店,但像這次這麼輕易就得手的,算是比較少見的。
記者了解到,近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法院審結該起以假亂真的詐騙案,認定林語犯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訂婚黃金手鐲款式不佳,新婚妻子以舊換新
△林語到金店以假換真
2019年2月,連雲港的周誠與徐州女子林語舉行訂婚儀式。按照當地習俗,男方需給女方提供「四金」。
於是周誠的母親便出資讓自己的兒子與準兒媳林語一起去黃金店挑選金飾。
周誠與林語便來到了位於東海縣縣城的一金店,分別購買了金項鍊、金手鐲、金戒指、金耳釘,但是林語對其中花費26000元購買的金手鐲的樣式並不滿意。
臨出門前,服務員禮貌性地表示,如果對樣式不滿,今後可以以舊換新。
今年4月,林語拿著金手鐲獨自來到當初購買金飾的金店,表示想重新換個樣式。
當聽店員介紹,如需換重量更重的需要補差價,換重量輕的不退錢並需增加手工費後,林語決定將金手鐲退還店裡。
隨後,店員按回收黃金的價格,將14800元退給了林語。
害怕家人責問,網購「金手鐲」以假亂真
△網購的假金手鐲
雖然退掉金手鐲換來了14800元,但林語內心卻有點惶惶不安。畢竟是訂婚的時候買的「四金」,如果被丈夫跟婆婆知道自己私下退錢了,那肯定會被責怪。
於是,林語一邊對丈夫表示,金手鐲的樣式很土,自己想去換個樣式,一邊想著從網上購買個假的金手鐲,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不久,林語告知周誠已經將金手鐲送到金店以舊換新,但因店員外出,需要過兩天才能拿到新款金手鐲。
與此同時,林語花2400餘元從某電商平臺上購買了一隻假金鐲,沒過幾天,便收到了貨。
利慾薰心以假換真,構成詐騙最終獲刑
今年6月,林語和周誠到連雲港東辛農場走親戚。臨行前,林語向其婆婆建議可以用金戒指換取金耳釘。婆婆便將自己的金戒指交給林語。
來到連雲港東辛農場,林語走進一家金店,見只有老闆娘一人在店裡,便詢問了黃金的回收價格。
隨後,林語將自己婆婆的戒指拿出,經雙方議價,最終決定以2020元價格成交。林語用其中900多元購買了一對耳釘。
△用假金手鐲換來的真金項鍊
正待走出店門之際,林語突然間利益薰心,拿出網購的假金鐲,表示想換一條金項鍊給自己的丈夫。
因金戒指檢測過為真金,老闆娘便放鬆了警惕,對林語拿出的手鐲僅當場稱重54克後並未做進一步鑑定。
林語選中了一條38克的金項鍊,該金店又補給林語差價5912元。不久,金店老闆娘發現手鐲是假的立即報警。經鑑定,該手鐲含金量為0。
案發後,林語退還了金店的全部損失。
連雲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林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結合其犯罪事實、情節以及悔罪表現等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最後,還是要提醒各家金店在回收黃金的時候不能大意,一定要做到破壞性的大檢查,如剪斷、燒溶、冷卻了之後再掰斷,有些該做的工作還是要做的,不能掉以輕心,像新聞中這種含金量為0的手鐲,相信只要仔細鑑定,應該可以避免上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