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網友調侃說
每次收到快遞簡訊的時候,
比找到男朋友還開心,
因為男朋友不一定是不是自己的,
但快遞一定是阿!
(網絡配圖)
但是下面有一位美女網購愛好者,
因以「貨到付款」方式,
最後演變成了一起盜竊案,
還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跟隨你的好奇心,
一起來看看事情的經過吧~
2019年3月29日,南潯鎮順風快遞公司報案稱:其多個貨到付款的快遞裡面的物品被偷走。涉案價值50000餘元。接到報警後,南潯派出所通過對快遞員仔細詢問、快遞進出倉庫的記錄及監控等措施,發現收件人蔣某(女,南潯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並對其開展抓捕。2019年5月15日,逃竄至雲南的蔣某迫於公安的壓力主動到南潯派出所投案自首。
手頭緊,歪心起
蔣某,今年30歲是個網購愛好者,她平時喜歡逛逛淘寶刷刷微信朋友圈。一天,她正在刷一位賣首飾的微信好友的朋友圈,原本囊中羞澀的她只能過過眼癮,但看到賣家寫著支持貨到付款,蔣某便動起了歪心思,一個自認為天衣無縫的計劃在她的大腦中醞釀。
蔣某先後多次在該微信賣家處購買項鍊、戒指、手鐲等價值不菲的首飾,均以貨到付款為由讓賣家先行發貨。完成下單後,蔣某就開始盤算著怎麼「下手」。
調虎離山,偷梁換柱
第一個到的包裹是一條玫瑰金項鍊,快件送達時蔣某要求開包查驗貨物,一邊驗貨還一邊與快遞員搭訕,隨後謊稱自己要寄快件,趁著快遞員拿寄件單的空隙,迅速用劣質掛件將包裹內的項鍊調包。
(圖為被調包的項鍊和戒指)
完成這一系列動作後,蔣某若無其事的表示貨物沒問題,但她目前沒錢取貨,讓快遞員先將快件拿回去,等她有錢了再去取貨。快遞員拿著掉了包的外包裝盒走人了,由於包裝盒「等重」,他竟沒有察覺出其中貓膩。
第一次「調包計」的成功實施讓蔣某嘗到了甜頭。接下來的幾天,又陸陸續續到了5個包裹,蔣某依樣畫葫蘆,先支開快遞員藉機「調包」,後稱沒錢取貨讓快遞員將包裹帶回去。儘管滿腹疑惑,快遞員還是按照行規將包裹帶回,殊不知,包裹內項鍊、戒指和手鐲均已被調了包。
東窗事發,悔不當初
由於蔣某遲遲沒有來取快件,快遞員按照流程將貨物退寄給賣家,可賣家的回覆驚了快遞員一身冷汗:「包裹裡的首飾怎麼全變成普通掛件了?」
快遞公司趕忙向警方報案。那麼,究竟是哪個環節被人調包了呢?經偵查,民警很快揭開了謎團。原來,買家蔣某利用以「貨到付款」方式網購貴重首飾,打著驗貨幌子「狸貓換太子」。多次盜竊快遞內的玫瑰金項鍊、戒指、手鐲等物品,並將盜竊來的首飾以50000餘元的價格轉賣。
到案後,蔣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得知自己觸犯了刑法,要付法律責任,蔣某悔不當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
盜竊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涉案金額的規定:
1、數額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數額巨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3、數額特別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
▼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為避免財物被盜,需提高自身防範意識,勿因大意或嫌麻煩而為竊賊提供方便。手機、電動車等物品都是日常用品,財物在身要時刻保持警惕,以免那些見財起意、順手牽羊、劣貨換假貨的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同時,也要告誡一切想不勞而獲、觸碰法律底線的人,終將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盜竊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