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養家餬口,每周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香港打工者有304萬,更有超過25%每周工作時長超過51小時,雖然已經很努力,但是沉重的生活負擔並沒有得到改善,想想就心酸!
圖源:新聞
還有更叫人唏噓的是,原來在立法、社會保障相對完善的香港,「過勞死」也不一定可以索賠!
因為香港現在的《僱員補償條例》裡還沒有明確定義好什麼是「過勞」,勞動者如果是因為工時太長而猝死是很難舉證然後索賠的,尤其像在網吧猝死盧先生,一連打幾份工,兼職工作是否納入正常職業保障也尚不清楚,留給家人的除了無限沉痛,還有生活來源中斷的殘忍現實!
圖源:新聞
這一點同樣在生活節奏快的日本和臺灣,就很早對過勞死列入了工傷範圍,保障員工切實的利益。日本更加拔尖,早在上世紀50年代就已經將過勞死列入了可以獲得工作賠償的疾病範疇。
圖源:百家號
日本在2001年進一步修訂的過勞死補償準則中提及,過重負荷分為三個等級:
1、「長時間過重負荷」則是發病前一個月內加班超過100小時(經常加班的童鞋注意啦!效率比時長重要,一定得勞逸結合哦!)
2、發病前2-6個月平均每月工作超時80小時
3、發病之前1-6個月平均每月超時45小時以上
如果周末連續兩天全程加班,你就應該提醒自己休息了!!
說到底,如果是勞動者過勞致死,就算作出再多的補償,也無補於事。但這不代表政府就可以暫緩,畢竟很多家庭最辛苦最主要的勞動力也是過勞的高危人群!
曾經朋友圈很火的一句話是這樣的,沒有你地球依舊會轉,但是家人失去你就失去了整個世界!所以大家拼搏奮鬥之餘,一定要好好愛惜自己的身體啊,政府保障再多,不及自己健康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