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發布《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報告辦法》),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塑料汙染治理的決策部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對商務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
昨日,
商務部發文指出,
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
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
外賣企業等使用
塑膠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的,
應向商務主管部門
報告使用、回收情況。
其中,
外賣企業報告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
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
塑料吸管使用情況和塑料廢棄物回收情況。
《固廢法》和其他相關文件對商務領域塑料汙染治理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相關文件,國家對需要逐步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製品,按照不同時間段、區分不同城市,區分不同領域,做出不同的禁塑限塑規定。比如,到2020年底,全國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國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而《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棉籤
今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
到2020年底,
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各設區市建成區、
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來源 | 南昌晚報綜合商務部新聞辦公室、
都市現場、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