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公安局
關於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車主實名登記備案工作的通告!!
隨著我縣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保有量的急劇增加,摩託車/電動自行車被盜案偵破難度加大;交通違法現象日益嚴重,很多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無證。這些問題已經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記財產安全,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
為了規範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的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平安和諧的社會大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監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管理的通知》的規定。根據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潢川縣公安局研究決定自2020年12月20日開始,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車主備案登記及電子實名晶片安裝工作。
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為人民群眾出行與財產安全,潢川縣公安局要求所有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實名備案登記需提供車主身份證。
(二)集中備案時間擬於2020年12月20日開始,公安局將在全縣人員密集區設立臨時集中登記點,登記時間為6個月,集中登記備案結束後,在公安派出所設立常態登記點。
(三)各鄉鎮在派出所設立安裝點,根據需要同時設立流動安裝點;城區則在居名小區、廣場、商場、路口等地設立諸多安裝點,在各鄉鎮「兩車」銷售網點或車輛修車點,設立便民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