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侯先生向
馬鞍山生活故事廣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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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某超市購買的米發黴發臭
從圖片中我們可以看到
米袋裡有一塊塊黃色發黴的米
消費記錄
經過溝通記者了解到該聽眾是12月31日在馬鞍山大潤發湖北路店購買的大米,回家拆包後發現袋子裡的大米都發黴了。
根據聽眾反映的問題
記者來到大潤發
經過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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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先生購買的米為散裝月牙米
侯先生在購買時要求直接購買整袋裝
(袋子上被貼了5張21.5元的標籤,共計107.5元)
大潤發客服負責人汪海雲表示:此類大米在商場裡只散稱,由於客戶要求整袋購買才這麼進行售賣,並且拆開的大米均無出現發黴的情況。
散裝月牙米
汪海雲還表示:由於客戶不是現場拆開發現發黴的情況,所以他們不同意假一賠十,而選擇退款107.5元,並賠償侯先生107.5元的米。
對此投訴人侯先生則表示:正常情況下在超市購買的袋裝米怎麼可能會在現場直接打開呢?我不能買任何東西都在超市先打開看看有沒有質量問題再帶回家吧?這不符合正常邏輯。
消保委組宣部張偉表示:由於消費者不是現場進行拆包發現發黴大米,如果要假一賠十,則需要向食藥監局進行投訴,由食藥監局工作人員進行檢測和調查決定最終的賠償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針對大潤發提出的
退一賠一解決方案
侯先生表示不同意
隨即他向食藥監局進行申訴
經過為期一周的調查後花山區食藥監局投訴部工作人員趙新華表示: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商家有黴變米的情況,經協調雙方已自行協商解決。
隨後,侯先生和大潤發工作人員均打來電話表示已協商解決此事,採用了退一賠一的解決辦法。
954溫馨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如若購買到黴變不合格的食品
1.保存好發票等相關證據材料
2.現場拍照取證
3.立即撥打12311(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局)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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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侯先生、記者現場拍攝
編輯:小婷
監製: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