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期間,城區車流量、人流量激增,增大了道路交通壓力。近日,記者來到龍河路與解放路交叉口,發現有不少非機動車、摩託車逆向行駛、闖紅燈,擾亂交通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三輪車主——交警:你在逆向知道吧?哦!下回知道了!不能這樣走,妨礙別人通行。我進這菜市場裡頭。記者:逆向你覺得安全嗎?不安全、我知道。記者:你覺得臉紅嗎?臉紅是肯定的了。記者:下次會注意了吧?對對對!下次要會注意了。
電動車主——交警:你在逆向行駛你懂吧?我知道、我家就在這裡、應該從那邊繞行、這樣行駛方向是不對的。好好好、我知道了。記者:你覺得這樣安全嗎?不安全、我知道。
電動車主——交警:你過來的時候要從右側通行知道吧?非機動車從這走不安全萬一碰著了都是你的責任、以後要注意了,小夥子年齡也不大。記者:這樣逆向行駛覺得安全嗎?不安全。
上面幾輛車都是逆向行駛。下面這一輛就更厲害了,不但逆向,還闖起了紅燈。
電動車主——交警:你準備到哪去啊?準備從這過去。你逆向知道吧?按照交通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要靠右側通行。你這屬於逆向不安全你懂吧。哦!知道了!記者:你現在是逆向你知道嗎?而且走的是非機動車道,你覺得這樣安全嗎?我覺得不安全。記者:有沒有覺得不好意思啊?是的!
以上都是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行駛。在採訪中,也不乏摩託車違規現象。
摩託車主——交警:你覺得這樣好走是吧?後頭還帶個人、也不帶個頭盔、記者:機動車要走機動車道、你現在是佔道行駛、你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嗎?對對對!交警:下次要注意了。肯定會注意。
在記者採訪的一個多小時時間裡,該路口至少有20例非機動車、摩託車違反交通法律法規。
記者 邵樂猛:在龍河路和解放路的路口、車流量和人流量都非常的大、經過蹲守(採訪)發現、很多的車輛行人都能各行其道。但也存在部分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現象。我們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各行其道)、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在採訪中,執勤交警告訴記者,非機動車、摩託車逆向行駛、闖紅燈,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執勤交警:在這裡我要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們、在擁堵的時候不要隨意變換車道、超車,以免發生交通事故不安全。還有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員不要逆向行駛,闖紅燈。
據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明文規定「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輛,交通管理部門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給予處罰。 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要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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