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檢察院、省高法聯合發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處置廢鉛蓄電池廢機油違法犯罪的通告》。在進一步加大監管的同時,鼓勵市民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在《通告》中顯示:
1、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的產生單位,應將廢鉛蓄電池、廢機油提供或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貯存、利用、處置。
2、收集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的須持有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
3、運輸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的,須採取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並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4、貯存利用或處置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的,須持有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5、無資質而收集、貯存、利用或處置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的,或將廢鉛蓄電池廢機油提供或者委託給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的,由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黑龍江省重拳出擊,嚴格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貯存、利用、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政策之下,廢電池行業將面臨洗牌,未來大部分無證、無法和企業達成合作的回收商將遭清洗,成為有關部門打壓的對象,想靠廢舊電池賺錢的夢破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