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師兄解惑。以下摘錄大德師尊藥王孫思邈著的(大醫精誠)。
自古明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危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況於人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為藥者,良由此也。其虻蟲水蛭之屬,市有先死者,則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雞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處,不得已隱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為大哲,亦所不及也。
我讀(大醫精誠)至此,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關於運用動物類,蟲類藥材為人治療疾病,調養身體,是否有損陰德!動物類,蟲類藥材在中醫裡面,叫做血肉有情之品,其功效一般草木類藥材難以達到。蜈蚣,蠍子,海馬,海龍,蛤蚧,螞蟻,九香蟲,地龍(蚯蚓),,,,,,市有先死者,則市而用之。
這些蟲類,或者小動物,往往因入藥而被殺死!即使市場有已經死了的,但是如果無人用血肉有情之品,那麼它們就可免遭殺戮!因為有買賣就會有殺害!因為這樣導致殺生害命!這個是不是有損陰德啊!師兄!
國醫大師朱良春,是運用蟲類,動物之品治病救人的高手,專家。又,大德李時珍著的(本草綱目),(神農本草經)裡面都詳細記載了動物類,蟲類藥材的性味歸經,功效作用。動物類,蟲類藥材我們的老祖宗自古就用之。用之,就有市場,有市場就有買賣,有買賣就會有殺生害命!
答:用動物及動物製品入藥,肯定有殺業在其中的。
問:那中醫傳承老祖宗的著作。自古用之。怎麼辦?
答:那就是屬於他自己如何選擇的問題了。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問:看來師兄未能解我疑惑,我另請高明。阿彌陀佛
答:抱歉。如果明知有殺業,還要再用,你說是誰的問題呢?經常有人問我:「師兄,我懷孕了,但是不想要這個孩子,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說:「你都已經決定不想要了,還問我怎麼辦?我說不要墮胎,等於沒回答你。我說那你去墮胎吧,等於我要承擔你墮胎的那份殺業。我沒事幹了,平白無故給自己找一份殺業來承擔?所以這類問題,我只能告訴你,好或者不好。至於怎麼選擇,那是你的事情。我無法替你做選擇。僅此而已。
問:哦。
答:作為有佛教信仰的人來說,儘量避免去做那些能導致殺生的事情,一方面這涉及戒律,另一方面這裡面有因果,有業力,不可不慎。
對於那些沒有佛教信仰的人來說,如果他願意聽,你可以給他講講殺生的過患,講講因果。他能聽進去,對他會有影響,將來也會有改變。如果聽不進去,也只能順其自然。
那些用動物入藥的醫生,一方面有救人的功德,另一方面也有殺生的過患,功是功,過是過,要分開算。病痛,本身就是業力的顯現,如果是佛弟子,應該按照佛教的方法去解決病痛,避免為了治病而導致有殺生的過患。
印光大師在給方遠凡居士的書信中講過:所言天冷身弱,衣絲錦者,必須非此不能生活方可,若借冷弱為名,以自圖華美輕快,則是不知慚愧 之人,以所殺蠶命,實非小可。至於服阿膠,更非所宜問者,此與吃肉有何分別。阿膠吃了就會不冷乎,倘日常禮拜,身體自然強壯,何用阿膠為哉。彼貧人亦曾過冬,誰曾用絲錦阿膠乎。一言以蔽之,曰不知慚愧,與不知自己是甚麼人而已。祈洞察是幸。
這是印光大師對於使用阿膠和絲綢的開示,可見法師也是不同意佛弟子使用這些物品的。此可作為參考。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