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例警示︱相對方向右轉彎的車讓左轉彎車先行

2021-02-14 大埔交警宣傳平臺

2019年4月17日上午8時34分許,大埔縣城虎山路與西環路交叉路口發生一起小車與摩託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人受傷及車輛損壞,萬幸人無大礙。

 


事故成因:小汽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按規定讓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1款第4項規定,即「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視頻中小車與摩託車是路口相對方向同時行進的機動車,小車是右轉彎,而摩託車是左轉彎,此時摩託車有優先通行路權,因此小車應主動減速避讓摩託車,並讓摩託車優先通行。

 

事故雖小,但警示深刻,那麼這類路口遇相對方向的來車均轉彎匯集同一個點位時,應如何安全通過?

 

1、提前減速慢行,甚至停車瞭望,注意觀察路面車流行進情況;

2、遵守讓行法則,彼此相讓,確認安全後方可通行,切勿搶行,避免事故發生;

3、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警方提醒:路口行車需謹慎,一慢二看三通過

相關焦點

  • 【警示】驚險!二輪車轉彎未讓直行車,結果……
    所謂「轉彎讓直行」,就是說原則上向左(右)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讓行。因為直行方向車輛速度較快,車流較大,而轉彎車速度慢,車流相對較小,「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擁堵的發生。一、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 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擔全責 交警快速處置一起二車相撞交通事故
    男子駕駛車輛左轉彎不讓直行車,導致直行車輛翻落水溝,司機受傷,近日,交警大隊交管股快速處置了一起駕駛司機行駛時不遵守交通規則引發的交通事故。
  • 【講禮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否則就……
    因蔡某駕駛轉彎車不避讓直行車,被柳州高速柳宜大隊處以罰款150元,計3分的處罰。蔡某也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啟動賠付程序。因蔡某駕駛轉彎車不避讓直行車,被柳州高速柳宜大隊處以罰款150元,計3分的處罰據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柳宜大隊民警韋雲偉介紹,蔡某正準備上高速去往來賓,由於油少了,就開車到位於柳石路口西側的加油站加油。
  • 案例分享 | 覆車之戒,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教訓
    2019年7月19日下午14時46分許,大埔縣湖寮鎮環城大道與環二路交叉路口發生一起小汽車與摩託車發生碰撞,進而造成摩託車駕駛人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小汽車駕駛員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轉彎車輛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摩託車駕駛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路行駛、操作不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小汽車實施轉彎,摩託車直行,此時摩託車才享有優先通行權,因此小車要讓摩託車先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楚雄州一皮卡車路口左轉彎不讓直行車導致「車禍」!擔全責!
    12月15日11時17分,劉某駕駛的皮卡車在元謀縣城源達路大溝村岔路口左轉彎時與劉某美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皮卡車駕駛人劉某在駕駛車輛轉彎時未開啟左轉提示燈且未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劉某美無責任。
  • 元謀馬路上的一幕:路口左轉彎不讓直行車導致「車禍」!擔全責!
    12月15日11時17分,劉某駕駛的皮卡車在元謀縣城源達路大溝村岔路口左轉彎時與劉某美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
  • 【覆車之戒】小車闖紅燈直行,將左轉彎摩託車撞倒
    「闖紅燈」是路口交通事故的「頭號殺手」「闖紅燈」不僅侵犯其他駕駛員及行人的通行權還可能隨時都要付出鮮血乃至生命代價
  • 轉彎未讓直行,交警判定直行車全責!這些情況要小心了!
    在北京富豐橋附近,一輛由西往北左轉彎的大貨車A與一輛由南往北直行的轎車B相撞。與「轉彎車負全責」的慣例不同,交警判定轎車B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判定原因為:路口有交通信號燈的情況下,先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有優先通過權。此路口的綠燈,先放完東西左轉再放南北直行,左轉是直行的上一個燈。因此轎車B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轉彎讓直行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則。
  • 【前車之鑑】禮讓直行車 轉彎別任性
    近日,在欽州市欽北城區連續發生了兩起因轉彎車輛不禮讓直行車輛導致的交通事故,兩起事故均造成人員重傷。
  • 這樣轉彎等著吃罰單吧!
    前兩天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情經過大概是醬紫的:我在紅綠燈十字路口正常右轉過彎以後被一輛對向左轉的車撞到了左後輪我是A,對方是B只不過,我已經直行,而且撞的是車左後方交警蜀黍這麼跟我說的:"正常情況下,這種雙向有紅綠燈的路口,右轉車輛應該禮讓左轉車,因為右轉車不用看燈,可以隨時右轉,而左轉車輛是看紅綠燈行駛,因此右轉應該禮讓~"
  • 昌吉市建國路:小車與計程車相撞、2人受傷、2車受損!
    為切實增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 轉彎不開轉向燈,倆後生避讓被撞飛,摩託車已成廢鐵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
  • 左轉彎待轉區,不會走的話,6分很容易就沒了!
    這種情況,很有可能發生在設置了左轉彎待轉區(也叫「左彎待轉區」)的路口——這位小夥伴沒有依照規則進入待轉區,把後面的車堵了,而且堵了很長,別人自然不樂意。  ● 什麼是左轉彎待轉區?哪裡會有這種區域?  從字面上理解,「左轉彎待轉區」的意思,就是「等待左轉彎的區域」。左轉彎待轉區專門設置在路面較為寬闊,而且又設有多相位交通信號燈的路口,簡單說就是繁忙的十字路口。比如咱們鹽城的新四軍紀念館路口、海鹽博物館路口、驛都金陵大酒店路口等都有左轉彎待轉區。
  • 司機一轉彎就要撞車?真相來了!
    爆料有獎1027 1027路橋有個紅綠燈路口總是有車子在左轉彎時撞上警示樁!這個聽友爆料的隔離樁位於路橋公園路與路院路路口,也就是在路院路往公園路左轉彎方向,與後面的中央隔離帶有大概1米的距離。真相一:警示樁很明顯從視頻中可以看到,在進入左轉彎路口的時候,只要觀察下左邊的路況就能清楚的看到左轉彎上的警示樁。
  • 學偉大街玫瑰崗左轉彎車道竟然在最右側?!
    學偉大街玫瑰崗由於學偉大街靚湖學校出口與玫瑰崗距離較近,路口前交織段過短,加劇左轉、掉頭車輛與直行車輛的交通衝突,造成高峰期玫瑰崗南口秩序混亂
  • 左轉彎必須讓直行,右轉必須讓左轉!——不容易分清責任的6類交通事故不學要吃大虧(四)
    不少交通事故發生後大部分車主都覺得自己有理,指責是對方的責任,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狀況
  • 靈武兩車頭相撞交通事故
    、馬某某),沿靈武吳靈青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與中北村村道交叉路口處左轉彎時,車頭右側與沿吳靈青公路由南向北駛來楊某駕駛的寧AY012E號朗逸牌小型轎車(車內乘坐楊某某、楊某)車頭相撞,造成吳某某、杜某某、馬某某、楊某、楊某某、楊某輕微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 交警提示:車輛轉彎要注意,這樣轉彎扣8分罰款500元
    尤其是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對於新手司機來說,只要信號燈有變化,就感覺四面八方的車都在駕駛,生怕自己轉彎的時候會撞到其他車。但是這種情況還不容易違章,最容易違章的是十字路口處的一個標誌,要是沒看清楚沒注意的話,很可能就會被扣8分罰500,到底是什麼樣的標誌呢?其實這個標誌就是左轉彎的待轉區。
  • 【交通安全警示】同車道上,一個要超車、一個要掉頭,結果撞在一起!
    原來兩車的駕駛員,當時都準備改變行駛狀態,但都產生了誤判,後車急需超車而前車卻突然左轉掉頭,結果兩車就撞上了。    接到事故報警後,普安縣交警大隊民警迅速出警處置,來到現場後,民警看到一輛事故車橫停在路中間,左側大燈玻璃破碎,前保險槓嚴重變形,前左側護板外殼粉碎,另一輛事故車受撞擊後在距現場80米處的位置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