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下旬,在深圳某保險公司上班的小李接到朋友小黃的電話,小黃表示自己正在做「刷單」的生意,但因為生意太好,自己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都限額了,想讓小李幫忙刷,並承諾會給一部分好處費。小李開始有些猶豫,總覺得這份工作不太正規,但經不住小黃「比上班容易」「日進鬥金」的反覆「洗腦」,決定試一試。
當天後半夜,小李接到小黃的電話說生意來了,隨後就被拉進了一個QQ群。小李按照群裡的指示將自己的銀行卡帳號信息發到群裡。沒過一會兒,一條13140元的資金入帳簡訊來了。小李按照小黃的要求將錢轉入自己的支付寶,再快速轉給小黃指定的帳戶。第一次「工作任務」完成後,小李有些忐忑。但第二天,當收到小黃打回來的1000多元「薪酬」後,小李非常激動:原來真的遇上了一份「輕鬆賺大錢」的好兼職!
從10月底到11月初,小李不斷將自己包括平安銀行、招商銀行在內的6張銀行卡提供給小黃使用。期間,小李按照小黃的指示下載了「飛聊」「蝙蝠」等APP,在客戶端的群裡發送銀行卡信息並收錢。
由於每次轉帳金額從幾百到幾萬不等,轉帳時間絕大多數是晚上甚至後半夜,而且每次「進出」必須在十分鐘內完成,從事保險金融行業的小李逐漸意識到自己做的並非「刷單」這麼簡單。但礙於跟小黃的朋友關係,以及對不菲收入的貪念,小李並沒有停下來。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共幫小黃轉帳100多萬。
原來,小黃所在的團夥先在陌陌、QQ等社交平臺尋找被害人,以曖昧的方式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將植有木馬的軟體程序發送給對方點擊下載,竊取對方通訊錄信息。隨後利用裸體女性視頻聊天的方式誘騙被害人暴露私密部位並截圖,以發給其通訊錄好友為要挾索要錢財,少輒一兩萬,多輒十幾萬。被害人為了保全顏面,只能啞巴吃黃連。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卻仍予以轉移。」承辦檢察官介紹說,小李從事保險金融行業,在多次「刷單」過程中,他顯然能從銀行帳戶的資金流動時間、頻率,小黃的轉出要求、好處費提成比例等信息中判斷出這些資金是犯罪所得。為了賺取回報,仍主動提供帳戶幫助轉移了大量資金,其行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雖然我並不完全知情,但我確實是犯了罪,我認罪。希望社會能夠加大宣傳力度,讓別人不要像我一樣鬼迷心竅走上歧途。」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在看守所裡的小李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近日,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小李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小黃也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等待下一步處理。
(註:以上涉案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