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8時許,鄖西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群眾報警:「11月15日早上6點左右,在鄖西縣城關鎮激浪河村加油站門前,一輛車將我丈夫撞傷,駕駛人逃跑了,我丈夫還處於昏迷狀態,人現正在縣醫院救治」。
接警後,事故中隊民警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周邊路段,查看是否有肇事車輛遺留的散落物等證據。到達現場後,民警果然發現事發現場道路上有明顯血跡,以及肇事車輛遺留下的一塊玻璃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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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發時是早上6點,天還沒有完全亮,沒有目擊者,案發現場附近路段也沒有公共視頻,民警只能根據道路上留下的一塊玻璃碎片來尋找蛛絲馬跡。
通過對玻璃碎片的比對,民警最終確定肇事車輛應該是一輛電動車。在確定車型後,民警又通過卡口的公共視頻,最終確定是一輛無號牌的紅色電動車,並調出了該電動車當天事發前後的行駛軌跡。
17日下午,民警在鄖西縣職業技術學校教育園區(二部)項目部施工工地,將正在工地上幹活的交通肇事逃逸當事人楊某抓獲。
面對民警,61歲的鄖西男子楊某對當天早上騎電動車撞傷他人的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據楊某供認,事發後,因為看到周邊沒有路人,想著車子又沒有牌照,便心存僥倖駕車跑了。隨後,他還將車開到鄖西縣城一家修理店,更換了一塊新的車前擋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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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十堰晚報記者 楊建波 通訊員 李茂康 金本紅 牛冬五
編輯/一娜 責編/關爾 終審/郭應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