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隨著我市經濟快速發展,城市機動車保有量也飛速增長,2020年底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80萬輛,之前在濱河路等街路行車道內施劃的臨時停車泊位已成為道路通行的阻礙。應廣大群眾的呼聲及城市交通暢通的需求,為深化文明城市創建提檔升級,改善市區通行秩序,確保道路有序、安全、暢通,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平城區部分機非隔離街路點段機動車行車道內施劃的臨時停車泊位停止使用。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執行時間:2021年2月1日起。
二、範圍:平城區內機非隔離街路點段機動車行車道內施劃的臨時停車泊位。
三、敬請機動車駕駛員遵照執行。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特此通告
大同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2日
關於對違反黃色禁止停車標線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處罰的通告
為規範城市道路停車秩序,加大對違法停車的管理力度,緩解交通擁堵,營造良好交通環境,保障群眾出行安全、順暢,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區部分主要街路施劃黃色禁停標線。大同交警提醒您:黃色禁停標線是一種禁止標線,與禁止長時或臨時停車標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以指示禁止路邊停、放車輛,施劃於路緣石正面及頂面,施劃長度表示禁停範圍。從即日起,在我市城區施劃黃色禁停標線的路段違法停車的,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山西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違法代碼:1345)的行政處罰,採取現場處罰和電子監控抓拍兩種方式進行處罰,對阻礙交通的將實施拖移。客運計程車在黃色禁停標線路段不準停車候客,上下客人停車不準超過2分鐘。
城市交通環境需要你、我、他共同建設和維護,大同交警提示您文明、守法參與交通,祝您出行平安!
大同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