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2004)「嚴打」期間,各種重大、特大的案件仍在發生並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震驚:
影響較大的案例之一是2001年落網的湖南常德9·18搶劫大案的張某。先後在重慶、湖南、湖北、雲南、廣西等地持械搶劫殺人,致28人死亡、20多人受傷,劫得財物近500多萬元。最讓人們不解的是,他在法庭審判期間仍然氣焰囂張,對法官不恭,甚至公然恐嚇出庭作證的證人。
影響較大的案例之二是2003年年底被河北滄州警方抓獲的系列入室殺人、強姦和搶劫的案犯楊某。楊某有著十年以上的犯罪史,他先後受過三次刑事處罰,就在第三次刑滿釋放後的四年多時間裡,他先後實施22起滅門案件,致67人死亡。當他被抓捕後人們才得知,他入室殺害全家的目的僅為了得到一下性滿足。
與前兩人不同的是2003年年底被發現並逮捕的黃某,他從無任何前科記錄,外貌看似老實甚至嚅嚅。但是,就是這個貌相老實的黃某竟然在家裡設置專門的殺人工具,從網吧騙回青少年後殺害,先後一共殺害了17人。當他被捕後問及他作案的動機時,人們發現,他犯罪既不為仇,也不為財,更不存在性目的,而只是源於「從小就渴望做一名殺手」的理想。
還有2004年發生在北京東單酒吧街上某著名演員被綁架的案件,主犯王某也受過刑事處罰,他自稱在監獄裡就想過「出去要大幹一場」,並在釋放不久就開始實施4起系列綁架勒索案件,其中2名人質被其殺害。
持續20多年的 「嚴打」 對於他的犯罪動機或犯罪理想幾乎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