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從結果去推斷一件事情,看起來很容易,覺得學生就在陽臺邊了,老師竟然沒有救下他,這是老師的失職。
可是當我們自己置身於那個環境中,不一定做得比他好。
當事情沒有落到自己頭上時,大多數人都習慣性地去嚴苛要求別人,殊不知,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沒有一個人是可以放在聚光燈下而沒有瑕疵的。
原諒別人的不完美,其實也是放過自己,因為你不知道哪一天放在那個下面的,是不是自己。
安徽女孩「溺亡」事件同樣也是這樣。
最近一則警察「目視」女孩溺亡的新聞,突然引發了巨大爭議。
一個女孩站在河水想要自殺,接到警報的民警試圖勸說她回來,結果女孩一扭頭,直接跳進了深水區,經搶救上來之後,已經死亡。
事情被上傳到網上之後,網上鋪天蓋地都是對民警的指責。
有媒體帶節奏說,是「警察目視女孩溺亡」,於是所有網友一哄而上,要把警察啃噬乾淨。
很多人口口聲聲叫囂著,民警穿了這身衣服,就得對得起自己的職責。
剛看完這個視頻的時候,我確實是很氣憤,一個女孩竟然在警察的目視下溺亡了。
可是當我們仔細分析這個視頻的時候,就會發現,這些警察,都是不會遊泳的,當時的湖水有四五米深,女孩跳入更深的地方之後,他們立刻你拉著我我拉著你,組成一條人肉鎖鏈下水尋找。
冬天的衣服很厚,湖水很冰,在湖水裡面行走很艱難,根本不是我們想快就能快的,十幾秒之後女孩的身影就找不到了,等再找到的時候,女孩已經沒有了呼吸。
其實這裡面留給他們的黃金救援時間,就那麼十幾秒。女孩一旦沉入湖底,被暗流捲走,要想找到她非常艱難,如果沒有在那個時候及時救援,後續的救援就意義不大。
會遊泳和能救人,是兩個概念。
其實警察也是人,也有老有小,也會害怕死亡,也會面臨死亡無能為力。在不確保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去救人,只會多搭一條命,毫無意義。
過高的道德綁架,不僅對他們無益,反而害了他們。
涉事派出所的一個警察非常委屈地說:我們真的有想盡辦法去救,希望不要給我們過高的道德綁架,警察必須是超人,必須要把人救到,這個沒辦法,我們真的盡力了。
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關於道德的標尺,這個標尺去衡量別人和自己的時候,尺度應該是一樣的。
心裡覺得自己是個平凡人,但卻從心底裡期待著別人是聖人。
這樣是不是很可笑?
為什麼他們要無底線原諒自己,任何過錯都可以被允許?
因為他們就是這樣的小人啊。
迫使別人遵從道德,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
在要求別人之前,不如先看看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