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害怕外出,只因哪哪都找不到一個母嬰室?
這種問題,哺乳期媽媽們是有切身體會的,外出找不到母嬰室或者比較乾淨的空間,一旦漲奶或者需要哺乳,就是難受+尷尬。
《條例》規定,以下六種類型的公共場所,建築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過一萬人的,應當建設母嬰室:
➹ 火車站、軌道交通換乘站、長途客運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等公共運輸運輸場所;➹ 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市民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體育場、購書中心等公共文體服務場所;《條例》同時也鼓勵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也建設哺乳室。在媽咪知道診所,媽媽們來診所就診是完全不用擔心哺乳問題的,因為我們早就有了母嬰室「母愛10平方」!▲乾淨衛生的「餵愛10平方」
寶寶一出生就被懶惰的月嫂慫恿加奶粉,醫院也有人在推銷,老公、婆婆也紛紛附和:沒有母乳乾脆就餵奶粉好了.• 嬰兒出生後的前六個月,推行母乳餵養,但不具備母乳餵養條件的除外。• 對六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內的嬰幼兒,在為其補充其他食物的同時,鼓勵母親繼續進行母乳餵養。•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幹涉和歧視母親進行母乳餵養。並且,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免費提供的母乳代用品,或者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以推銷為目的有條件提供的設備、資金和資料。很多哺乳期媽媽一回到工作崗位,就不得不放棄母乳餵養。《條例》再次對女職工產假、哺乳假、勞動保護等作了重申性規定:• 對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一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產假期滿,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可以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雙方協商決定。當然,本次《廣州市母乳餵養促進條例》共有二十七條,涉及的方面還有很多,相信有了條件和保障,媽媽們母乳餵養的的路一定會越來越順暢。媽咪知道往期也普及了很多母乳餵養相關的知識,今天,合集來了~▶了解母乳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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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能餵奶嗎?
▶哺乳會讓咪咪下垂嗎?
▶寶寶拉肚子是因為母乳太涼嗎?
▶奶量過多或過少,我該怎麼辦?
▶吸奶器是泌乳神器嗎?
▶背奶媽媽如何儲存母乳?
▶擔心寶寶吃奶吃不飽怎麼辦?
▶寶寶拒絕吃奶怎麼辦?
▶堵奶了怎麼辦?
▶乳腺炎還能繼續餵奶嗎?
▶乳頭皸裂怎麼辦?
▶乳頭凹陷怎麼辦?
▶怎麼做到自然離乳?
▶離乳時要排殘奶嗎?
當然,我們的IBCLC們也分享了許多關於媽媽們母乳餵養的故事:▶這5個母乳故事暖心又勵志,訴說了多少平凡的偉大
▶五次孕育,感謝我最終遇見你
▶反反覆覆三次乳腺炎差點離乳,最後卻依然願意堅持
▶一位媽媽堅持母乳6年,她把這段經歷做成沙畫,拍成了視頻...
▶堵奶痛不欲生,原來老公可以這樣幫通乳
母乳,被一致認為是寶寶最理想的食物。世界衛生組織提倡6個月內純母乳餵養,且堅持母乳餵養到2歲及以上。這部全國首部母乳餵養地方法規獲得表決通過,的確是一大進步,相信有越來越多的城市打響「母乳餵養保衛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