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一起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男子梁某從南非攜帶4根犀牛角回國,為了躲過檢查,梁某將犀牛角層層包裹,還用筆記本電腦捆綁在包裝盒外作為「掩護」。然而在大連機場海關入境時,梁某攜帶的犀牛角還是被查獲。經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兩級審理,最終判決梁某犯走私珍稀動物製品罪,判刑五年,罰金20萬。
1993年出生的梁某是貴州人。他從瀋陽出發,經北京轉機飛往南非約翰尼斯堡。
梁某去南非,就是為了帶回四根犀牛角。他知道這種珍稀動物製品是不允許攜帶回國的。為了不被海關發現,梁某煞費苦心地對犀牛角進行層層包裹偽裝——他先用保鮮膜進行包裹,再用錫紙包裝,放入餅乾盒內,隨後用膠帶進行纏繞,並將一臺白色筆記本電腦捆綁在餅乾盒一側放入行李箱中,最後用巧克力和糖果進行掩飾。梁某以為,這樣就可以躲過X光機檢查了。
但是他的如意算盤最終落空。梁某從南非到香港,在香港轉機飛往大連。在大連海關旅檢通道過X光機查驗時,被海關工作人員在其行李箱中當場查獲疑似犀牛角4件,毛重約2.82千克。後經鑑定,4根犀牛角都是珍稀動物製品,其價值為25萬元/千克。4件犀牛角重量為2.71千克,總價值為67.75萬元。
梁某到案後供述說,他在南非旅遊時,認識一個當地「生意人」,對方在事發前給自己發微信,讓其幫忙去南非辦事,回國後給報酬。所謂辦事,就是讓他幫忙回國帶犀牛角。「我當時在國外不想接這個活,結果對方說我不幹就要弄死我,讓我死在南非。」梁某說,自己層層包裹犀牛角的方法,都是對方教給自己的。「他是在電腦裡通過視頻教給我的。」
南非被割角死去的母犀牛與在身邊呼喚母親的小犀牛
大連市中院審理此案認為,梁某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珍貴動物製品,其行為侵犯了國家海關監管制度和野生動物保護制度,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梁某不服上訴。中途撤回上訴。2021年1月遼寧省高院終審裁定:準許梁某撤回上訴,大連市中院對其判刑五年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說法點評:很多人都看到過非洲獵殺犀牛,奪取犀牛角的視頻。本來自由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犀牛,只因為人類的貪慾,因為閃爍光澤的犀牛角可以入藥或者作為裝飾品,就成了獵槍下的犧牲品,死後又被斬首奪角,悽慘辭世。
再考慮到防疫需要,海關國門禁止犀牛角這類物品輸入境內,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國際大勢潮流的。可近年來國內不少人或為了倒賣謀利,或者只是為了炫耀身份和財富,把走私犀牛角當成了「時尚潮流」,像梁某這樣的「掮客」「腳夫」就是這一非法鏈條重的重要一環。
要守好國門,就要打掉這些運輸違禁物品的「腳夫」。下一步還應從源頭和市場兩端打擊這一非法鏈條。讓那些美麗自由的生命,能繼續奔跑在非洲大草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