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日起,市民通過網銀、手機銀行或支付寶、微信等渠道轉帳,應當與銀行或支付機構事先約定轉帳的限額和筆數。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帳戶轉帳應當到銀行櫃檯辦理,支付帳戶則不得辦理。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了對非櫃面轉帳業務的管理,以有效打擊日益猖獗的電信網絡詐騙。
根據央行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櫃面轉帳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籤訂協議,約定非櫃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帳戶和支付帳戶轉帳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櫃面辦理。
除向本人同行帳戶轉帳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帳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採用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籤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單位、個人銀行帳戶非櫃面轉帳單日累計金額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確認後方可轉帳。
老百姓常用的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帳戶,也要遵守同樣的規定。
記者了解到,目前,每個支付寶帳戶轉帳到銀行卡的限額是單筆5萬元、單日20萬元、單月20萬元,但實際額度則與各家銀行的限額有關,比如,工行、中行、農行、交行的單日支付限額為1萬元。微信支付實名認證用戶的單日轉帳限額是20萬,單月無限額,實際轉帳限額也與銀行的限額有關。
據悉,與銀行櫃面渠道相比,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支付機構網站等非櫃面渠道由於不能面對面接觸操作人,難以確認帳戶的實際操作人是否是帳戶的持有人。新規要求,支付機構應當於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帳戶清理工作,聯繫開戶人確認需保留的帳戶,其餘帳戶降低類別管理或予以撤併;開戶人未按規定時間確認的,支付機構應當保留其使用頻率較高和金額較大的帳戶,後續可根據其申請進行變更。
根據央行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帳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籤訂協議,約定支付帳戶與支付帳戶、支付帳戶與銀行帳戶之間的日累計轉帳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帳業務。
業內人士表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經營規模、交易特點,個人可以根據自身交易習慣,與銀行和支付機構約定限額和筆數。除此以外,央行還要求銀行強化安全驗證方式和進行大額交易提醒。這三大管理措施在保障單位和個人正常轉帳需求及效率的同時,也有利於阻斷不法分子利用非櫃面轉帳大量轉移資金,還能對帳戶信息洩露後不法分子通過非櫃面轉帳竊取資金起到防範作用,能夠更加有效地保護單位和個人資金安全。
支付寶客服告訴記者,支付寶帳戶轉帳目前的規定是每日最多可創建2000筆,支付筆數上限為300筆,PC端和手機端操作次數合計計算,具體轉帳額度以操作頁面提示為準,如與上述限額不同時,則兩者取其低,以較低的額度為準。
(記者 劉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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