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騎電動車強制戴頭盔!

2021-02-25 幸福東城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

於2020年5月15日通過

這些重點一定要記住

▽▽▽

戴頭盔要強制了!

載人年限放寬了!

停車充電更規範了!

去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

今年4月15日,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權威發布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形勢分析和典型案例,希望給廣大市民安全文明騎行電動自行車提個醒。

電動車闖紅燈引發事故

十多萬治療費自行承擔

2019年6月23日16點28分,盛某騎行電動自行車在常熟市新安江路、廬山路路口闖紅燈,與餘某所駕蘇E號牌大型普通客車相撞,事故造成盛某頭部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經交警部門調查,盛某闖紅燈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應該承擔事故的全責。據悉,因事故發生時,盛某未戴頭盔,頭部受傷比較嚴重,目前治療費已花去15萬元,還將面臨後續治療費用。

交警提示:

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這起事故中,騎車人就是因未遵守交通信號燈通行,因此承擔事故全責。

電動自行車嚴重超速

引發事故致人死亡同擔責

2019年7月31日晚,黃某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搭載一人,直行通過太倉市人民南路與南園路路口時,遇陳某駕駛的無牌電動三輪車搭載林某行至該路口準備左轉,兩車發生碰撞,致使黃某、陳某和電動自行車乘車人受傷,電動三輪車乘車人林某死亡。

事發後,黃某辯稱自己是綠燈通過路口,應該無責任。交警部門調查後認定,雙方均存在違規載人的違法行為。同時,陳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左轉彎時未靠道路中心點右側轉彎,而黃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嚴重超速。經鑑定,事發時,電動自行車車速達73-74公裡每小時。雙方的過錯都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所以雙方駕駛人負事故同等責任,雙方乘車人無責。

交警提示: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將車輛最高時速限定為25km/小時。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裡。電動自行車一旦超速,與非機動車、行人存在較大速度差,更易引發事故,加重事故後果。同時,車輛超速會降低反應時間和操控能力,難以應對道路上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電動自行車超速發生事故的,同樣應當承擔事故相應責任。

外賣騎手騎行看手機

結果撞死推輪椅老人

2019年1月29日上午10點左右,崔某某(外賣騎手)駕駛電動自行車,由東向西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內,與由西向東步行(推輪椅)的董某某發生交通事故。事故導致董某某受傷,經醫院救治無效後死亡。

經查,崔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單手騎車,低頭看手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董某某推行輪椅在劃有人行道的路段未在人行道內行走,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撐傘、接打手機等行為會導致騎車人分心,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騎車人難以及時發現並處置,從而引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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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頭盔就是生命頭盔!請「戴」好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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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後騎電驢不戴頭盔、打手機都會挨野!還有各種規定你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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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寧遠人 騎摩託車(電動車)必須戴頭盔!還有這些你一定要知道……
    騎車還沒有戴頭盔的習慣?現在要注意啦!「昨天騎車的時候和一輛轎車迎面相撞,要不是戴了頭盔,我可能早就一命嗚呼了!」不是說隨便買一個頭盔騎乘時戴上就萬事大吉了頭盔也分很多種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那麼該如何選擇呢?首先你要了解它!
  • 公開回應;騎車未戴頭盔被罰款2000元,男子當街下跪!6月1日起全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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